1·30雲南騰衝槍擊案

1·30雲南騰衝槍擊案

2014年1月30日下午,保山市騰衝縣猴橋鎮箐口村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邵宗其用疑似半自動步槍擊中9人,截止2014年01月31日導致6人死亡、3人受傷。當地警方發出協查通報,懸賞20萬元緝拿犯罪嫌疑人。

2014年2月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邵宗其在箐口村板橋村民小組一居民家中被抓獲。

2014年8月11日,雲南省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邵宗其提出抗訴。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5年12月24日上午,依法對邵宗其執行了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30雲南騰衝槍擊案
  • 案發地點雲南保山騰衝縣猴橋鎮箐口村
  • 案發時間:2014年1月30日,下午17:17許
  • 案件傷亡:6人死亡,3人受傷
  • 犯罪嫌疑人邵宗其
  • 作案工具:仿56式衝鋒鎗
案發過程,傷亡情況,疑犯簡介,作案動機,案件進展,審理判決,社會影響,案件評價,

案發過程

2014年1月30日,邵宗其夫婦到15公里外的猴橋鎮幫助姨妹的攤子殺魚,當天下午4點左右,他載著一些年貨和妻子返回小灰山村,年貨被卸在他父親開在村子的小店鋪里。把妻子送回家之後,邵宗其開車出門,在離家1公里外廢棄的碎石場裡從吉普車後備廂取出早先藏匿好的仿五六式衝鋒鎗,裝填子彈,返回村子。
車子停在了邵宗華家門口,觀察發現邵宗華一家人在準備過年,將吉普車掉好頭之後,邵宗其提槍下車,他沒有理會門口玩耍的別家的9歲小女孩,徑直走入邵宗華家。根據邵宗其落網後的供述,除夕血案中他的主要目標是邵宗華和邵宗平兩人。“去了之後,能殺多少(其家人)殺多少。”
步入邵宗華家,邵宗其開始射擊正在堂屋準備過年祭祖神事宜的邵宗華一家,大兒子首先中彈,幸運的是,大兒子只被射到右手。
第一次射殺造成邵宗華63歲的父親和38歲妻子遇難,邵宗華左手、左臀和直腸貫穿傷、邵宗華母親臀部貫穿傷。
走出邵宗華家,邵宗其將吉普車開出四五百米遠之後,再次將彈夾裝滿,倒車來到邵宗平家,進入邵宗平家後,邵宗其邊走邊開槍,躲在廁所里發出驚叫的11歲小兒子也被其射殺。第二次射殺造成邵宗平夫婦以及他們的兩個兒子遇難。
躲過射殺的邵宗平二女兒及其母親的呼救才讓鄰居意識到:這不是爆竹聲,而是槍聲。
按照邵宗其預先的計畫,鄰村另一名與妻子有曖昧關係的男子也是他的射殺目標。但在同村兩次裝彈射殺仇人之後,邵宗其改變了計畫,因為這名男子所在村落與邵宗其外婆同村,他擔心這樣做會同時將本村和外村的人都得罪,於是臨時放棄,直接驅車從永興村方向逃跑。

傷亡情況

2014年1月30日下午,雲南騰衝猴橋發生一起兇殺案,致5人當場死亡,1人送往醫院途中死亡。此案受害者是兩家人,遇難者分別為邵宗平及其妻子、長子、次子和邵宗華的父親及母親,受傷者分別為邵宗華及其長子、長女。

疑犯簡介

嫌疑人邵宗其,男,1976年02月16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33023197602161913,家住騰衝縣猴橋鎮箐口村小灰山社1號。邵宗其身高160-170CM之間,案發時身穿一套黑色西裝,內著白色黑條紋襯衫,腳著黑色皮鞋,留中長發,身材中等偏瘦。
犯罪嫌疑人及其駕乘車輛犯罪嫌疑人及其駕乘車輛

作案動機

騰衝縣政府新聞辦2014年1月31日通報,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犯罪嫌疑人邵宗其發現妻子與被害人邵宗平、邵宗華等本村村民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後心理失衡,對邵宗平、邵宗華兩戶實施了故意殺人報復行為。邵宗其與邵宗平、邵宗華是堂兄弟,三人年齡相仿,此前幾家人沒有其他大的矛盾糾紛,邵宗其沒有作案前科。

案件進展

雲南省長就騰衝槍擊案作批示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2014年1月31日通報,雲南省省長李紀恆就騰衝槍擊案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歸案。李紀恆要求,省市縣公安機關立即組織力量,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歸案,依法嚴懲;儘快查清犯罪嫌疑人的槍枝來源,各級公安機關要以此為鑑,在全省組織開展非法槍枝收繳行動;全力救治傷者並安撫死者家屬。
協查通報協查通報
7萬人配合協助警方搜查
據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介紹,騰衝縣已組織參戰警力145人、民兵預備役90人,政府相關部門投入65人,參與案件調查處理工作。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及時啟動特大刑事案件應急預案,並懸賞20萬元緝拿疑兇。1000餘名公安幹警、武警、邊防部隊官兵,組織7萬餘名民眾配合公安機關對2671個自然村、1718條道路開展了格線式和地毯式搜查。根據省廳部署,大理、德宏、臨滄、怒江等相鄰州市公安機關也及時抽調警力開展堵卡查緝、走訪布控等。
2014年1月31日早晨,公安機關偵查發現疑犯手機信號,立即部署圍繞信號源展開搜捕。武警特戰隊員兵分多路,在當地公安人員或嚮導員帶領下,對重點區域的深山密林、鄉村道路等實施拉網式搜尋。2月2日下午,經過近3天搜尋,仍未發現疑犯蹤影。當武警官兵從一座山的山腳向山頂方向搜尋時,一名武警戰士發現地面有車輛行駛的痕跡,追尋車輪痕跡向前約50米,發現有刀砍伐樹木的通道,一輛吉普車隱藏其中,外觀符合疑犯潛逃所駕車輛的特徵。經公安偵查確認,該車就是疑犯丟棄的車輛。
歷時4天嫌犯被捕
2014年2月3日下午,根據聯合指揮部通報,疑犯藏匿在猴橋鎮箐口村板橋組一居民家中。武警保山支隊迅速抽調20名精幹力量擔負武力突擊抓捕任務。16時30分許疑犯邵宗其被當場制服。
(註:更多案情追蹤還可翻閱參考資料:
疑犯供述 案件調查追蹤
1.9萬元從緬甸購入槍彈
根據交代和指認,2014年2月3日19時許特偵組民警在騰衝縣猴橋鎮永興村脫殼仙山一座道觀外的水井邊山坡上,查獲了涉案槍枝及剩餘40發子彈。經初步鑑定,涉案槍枝系仿56式衝鋒鎗。據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邵宗其在2013年年底就開始策劃報復行動,並且以1.9萬元價格從緬甸通過非法途徑購買了槍枝,以及70發子彈,並在試槍的時候試射了5發。在事發現場,警方找了24枚彈殼和1發沒有擊發的子彈。警方初步認定涉案槍枝為境外地方武裝仿製的56式衝鋒鎗。邵宗其曾經開貨車跑運輸,經常往來於邊境兩側,對境外比較熟悉。
為何除夕作案
對於作案時間,邵宗其交代說,之所以選擇在除夕,一是過大年吃團圓年飯時人都在家,他好一鍋端。其次是當地農村在除夕當天吃下午飯時都有燒紙火祭祖和放鞭炮的習俗,趁這一時間亂著他好下手,完事後也好逃跑。
  
邵宗其為何沒有外逃
  案發後,一些網民認為,作為當地人的他熟知山形地貌且經常往返中緬邊境,或許會逃到緬甸。說到自己作案後準備逃竄的地點,被捕後邵宗其向警方坦白說,開始也是有很多想法,也想過出去境外,也想過往內地跑。“但後來又想,自己做下了那么大的一件案子,跑境外沒有意思,遲早都會被抓回來。想往內地跑又跑不出去,到處都是警察。所以3號這天早上,我才最終打定主意,不管那么多了,自己躲了幾天就受了幾天的凍挨了幾天的餓,還不如走出去飽吃一頓後再美美睡個好覺。”
  

審理判決

2014年8月11日,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邵宗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邵宗其提出抗訴。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後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認為,被告人邵宗其購買槍枝彈藥運回家中藏匿,後持槍殺死他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罪和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數罪併罰。邵宗其因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而購買、運輸槍枝、彈藥蓄意報復,後持槍先後進入二被害人家中肆意掃射,致6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其犯罪情節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所犯故意殺人罪的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依法裁定核准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以被告人邵宗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5年12月24日上午,雲南省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騰衝市“2014.1.30”特大殺人案兇手邵宗其執行死刑。

社會影響

除了給三個家庭帶來的身體和心理創傷之外,因此次槍殺案帶來的人際撕裂危機也在悄然展開。事發後,箐口村委會副主任劉德恩已經連續幹了一個多星期,兩眼凹陷,他說:“今後幾年內,我們的工作任務將會更重”。箐口村距離小灰山村小組只有五六分鐘的腳程,三家人的親屬將會因為此次案件引發持久仇怨,這需要最基層的村委會隨時警惕並逐漸將其消解。
箐口村委會支書王興銳反覆強調,曾經因為治安良好,箐口村還得到過中央的兩次表彰,但在此次槍殺案發生後,人們只會記得這裡曾經發生過這等駭人聽聞的慘劇。

案件評價

邵宗其妻子出軌的事其實並未在村子裡流傳,如果不是案發,幾乎沒有人知道邵宗其內心的隱痛。在跑客運的劉女士看來,這場關於曖昧兩性關係的戰爭中,與邵宗其妻子劉紅有曖昧關係的男人無疑是勝利者。“社會可以容忍男人在外面尋花問柳,卻完全不能接受自己的女人有了別的人,邵宗其內心裡左思右想,肯定也是剜心般痛。”劉女士堅持認為邵宗其應該不是壞人,因為在邵宗其落網之前,周圍都有人擔心會突然遭遇邵宗其,可劉女士說她不怕。“找那幾個男的打一架或者離婚都是可以理解的,他殺了別人家無辜的親人,這就不對了。”雖然對邵宗其留有好印象,但劉女士完全不認可他的瘋狂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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