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南寧女大學生裸奔事件

1·25南寧女大學生裸奔事件

2017年1月,一名年輕女子在南寧街頭裸露、奔走的兩則視頻在網路上瘋傳,並引發廣泛的關注。視頻中,一名容貌姣好的全裸女子大半夜在民族大道當街奔跑,還面帶微笑拍下了裸露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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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2017年1月24日,張某來到南寧後入住酒店,與之前約定的攝影師見面,在酒店拍攝了人體藝術照。
1·25南寧女大學生裸奔事件
2017年1月25日凌晨,她與攝影師在南寧市中山路見面,當時僅穿一件呢子大衣和一雙皮鞋,裡面全裸。
她在中山路一家夜市攤,由攝影師使用手機拍攝一段不雅視頻。隨後,張某走到民族大道,又由攝影師拍攝一段不雅視頻。
攝影師拍攝不雅視頻後,通過網路傳給張某,而張某則把不雅視頻傳入自己所在的攝影師微信群,導致不雅視頻在網上傳播。

事件調查

2017年2月2日14時33分,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發布通告稱:警方已立即介入調查,很快找到有效線索。警方依法傳喚不雅視頻中的當事女子,進一步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
不雅視頻中的女子姓張,今年20歲,柳州人,在某所高校就讀。
之前,張某與南寧一名攝影師取得聯繫,約定拍攝人體藝術照。

事件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警方根據規定,對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的張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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