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黑龍江省社科聯,成立於1958年,是中共黑龍江省委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學術性人民團體,是由黑龍江省社會科學性質的部門和省級各學會、協會、研究會以及各市、地、大型企業行業社科聯聯合組成的社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全省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 外文名:Heilongjiang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
  • 簡稱:黑龍江省社科聯
  • 成立時間:1958年
主要職能,組織機構,章程,

主要職能

黑龍江省社科聯的主要職能是:發揮黨和政府聯繫黑龍江省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紐帶作用,反映社會科學界的願望與要求,維護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正當權益;組織協調學術研究活動,開展學術交流;開展社會科學諮詢工作,促進社會科學理論研究成果社會化;宣傳普及社會科學知識和科研成果;編輯出版學術書刊和資料;獎勵和表彰社會科學的優秀成果、優秀學會和優秀學會工作者;授權對黑龍江省省社會科學的學會、協會、研究會進行業務管理。

組織機構

黑龍江省社科聯現有所屬社會科學各學科學會128個。黑龍江省社科聯聯繫著本省高等院校、黨校、社科院、部隊院校和黨政部門研究機構等社會科學研究五路大軍,具有學科齊全、人才薈萃、聯繫面廣的綜合優勢。
黑龍江省社科在線上關參照公務員管理,設辦公室、學會部、開發辦(內設機構)3個處室;下屬評獎普及辦公室、學術交流雜誌社2個事業單位。
學會工作部
職責:指導協調省級各學會、協會、研究會、各市地社科聯開展學術研討、課題調研、專題講座、培訓諮詢等;負責黑龍江省社會科學學術年會組織籌備工作;組織開展優秀理論成果及先進學會的評選活動;承擔黑龍江社會科學網相關版塊的管理與維護;按照有關規定對所屬學會進行日常業務指導並提供有關服務,包括辦理學會成立的審批手續、學會理事會人選及變更情況審核、學會年檢的資格審查、學會換屆的檔案審核、學會工作計畫落實情況、學會重大活動的申報審批等。
評獎普及辦公室
職責:組織黑龍江省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獎評獎工作;負責主辦公益性科普講座“龍江講壇”及“社會科學普及周”;對省社科聯所屬學會的科普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包括支持科普理論研究和科普作品創作,組織策劃出版科普讀物,開展經常性、民眾性、社會性的社會科學普及工作等。
《學術交流》雜誌社
職責:《學術交流》雜誌於1985年創辦、系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會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和CSSCI來源期刊。該刊刊發哲學社會科學最近研究成果,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為黨和政府決策服務。每月5日出版,每期192頁,38萬字;每年刊發社科學術研究成果500篇左右,已步入全國名刊大刊行列。
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對外聯絡、機要檔案、圖書資料、網路信息、幹部培訓、人事檔案及財務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工作及其它日常常規工作。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名稱本會定名為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英文譯名:Heilongjiang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縮寫:HFSS.簡稱:黑龍江省社科聯。
第二條 性質
本會是在中共黑龍江省委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的理論研究、理論宣傳、普及社會科學知識、為黨委和政府科學決策提供諮詢論證服務的民眾團體,是由黑龍江省有社會科學職能的部門和省級各學會、協會、研究會以及各市(地)、大型企業、行業社科聯聯合組成的社會組織,是省委省政府聯繫全省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第三條 宗旨
本會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和組織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學者、學術、學會服務的方向,貫徹理論聯繫實際,“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積極開展哲學社會科學理論研究、學術交流、社科普及和成果鑒評,促進全省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繁榮發展,為全省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武裝、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證。
第四條 本會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黑龍江省社科聯是全省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性社會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
第二章 職能
第五條 本會的職能
(一)指導、組織、協調、監督全省社會科學界各學會、協會、研究會及民間學術團體、研究機構的工作,指導市(地)及大型企業、行業社科聯的工作。
(二)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團體會員和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黨和政府同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聯繫,發揮橋樑紐帶作用。
(四)組織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進行理論研究、理論宣傳、普及社會科學知識、為黨委和政府科學決策搞好諮詢論證,發揮組織協調作用。
第六條 本會的任務
宣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領導、有計畫地組織並開展省內外理論研討與學術交流活動。 積極推動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和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培訓工作。 組織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的評獎工作。(五)促進社會科學學科建設,注意發現和培養社會科學的優秀人才,特別是青年人才;表彰獎勵優秀社會科學工作者和優秀學會工作者;努力創造條件,廣泛構築理論工作者彰顯作用的陣地和平台,為加強全省社會科學隊伍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六)圍繞全省重大問題,組織社會科學工作者開展諮詢服務,為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為社會提供服務。
(七) 搞好與國內外學者、學術團體之間的友好往來與合作,積極開展民間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八)編輯出版社會科學學術期刊,編撰文獻資料,辦好本會會刊《學術交流》。
(九)受省委、省政府委託,做好新成立的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團體和民間學術研究機構的資格審查和管理工作。
(十)加強與省委省政府理論工作部門、政策研究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部門、實際工作部門和其他社會團體之間的聯繫與協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
第八條凡依法成立的省級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團體和市(地)、縣(市)及大型企業、行業社科聯,申請參加本會並承認本會章程,經黑龍江省社科聯審批即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
(二)經駐會主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由本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推選代表參加代表大會,代表享有本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參加本會組織的社科評獎。
(四)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進行監督。
(五)優先獲得本會提供的理論信息和資料。
(六)取得開展學術活動的必要幫助。
(七)有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接受並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向本會如實反映學會工作情況。(四)積極努力為全省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服務。(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報告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駐會主席辦公會或主席團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
第十四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
第十五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代表大會由上屆委員會委員、團體會員和有關社會科學部門推選的代表和特邀代表組成。其職權是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修改章程,選舉委員會,審查和批准委員會工作報告,決議本會其他重大事項。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駐會主席辦公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六條 在本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黑龍江省社科聯委員會是貫徹執行代表大會確立的工作方針的權力機構。委員會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委員組成。其職權是負責制定和實施該屆委員會存續期間社科聯的工作計畫。
委員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也可以與年度工作會議合併召開。其任務是聽取工作匯報,制定當年工作計畫,決議其他事項。根據工作需要和委員變動情況,委員會有權通過民主程式增減部分委員。
第十七條主席團是黑龍江省社科聯委員會的執行機構,由委員會選出的專職主席、副主席和兼職副主席組成。在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委員會的職權。主席團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其職責是審議、部署、檢查、總結黑龍江省社科聯每年的主要工作。
第十八條駐會主席辦公會是黑龍江省社科聯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機構。駐會主席、副主席的產生經中共黑龍江省委推薦,由黑龍江省社科聯代表大會選出的委員會選舉通過。駐會主席辦公會負責處理黑龍江省社科聯的日常工作。第十九條本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條 經費來源
財政撥款。 (二)會員會費。
(三)開展有償服務活動和興辦文化經濟實體所得的收益。 (四)社會贊助。
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一條 經費使用
(一)本會所獲經費除必要的行政開支外,主要用於學術活動、刊物補貼、普及宣傳和評獎工作。
(二)本會經費收支公開,必要時向代表大會作經費收支情況報告。
第二十二條 經費管理
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機構和會員代表大會的檢查監督。
附則第二十三條 本會章程從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本會章程解釋權屬黑龍江省社科聯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本會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宣街20-6號;郵編:150001;法人代碼:5053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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