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梅縣文化局

黃梅縣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局歸口管理的二級單位共有22個,包括6個縣直文化單位和16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全系統現有幹部職工300多人。在6個縣直文化單位中,有5個事業單位,即縣黃梅戲劇院、縣文化館、縣博物館、縣圖書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有1個企業單位,縣新華書店(垂直管理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梅縣文化局
  • 性質:政府職能部門
  • 主管: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
  • 地址:黃岡市黃梅縣春港辦事處五祖大道136號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縣文化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政保科、藝術科、社會文化科、文化新聞出版市場管理科,在職幹部職工14人(含正副主任科員3人),退休8人。
文化局(新聞出版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黃梅縣文化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上級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研究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制定全縣文化、新聞出版行業(含出版、印刷、復錄、發行)的發展戰略、總體布局,編制並監督實施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促進事業的協調發展。
3、研究、指導、推動文化藝術管理體制改革,參與研究制定文化經濟政策,調控、調整文化藝術生產經營和投資方向;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建設。
4、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和社會文化事業及民眾文化、指導文學藝術的創作與生產和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歸口組織、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5、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標準化、網路化、現代化建設。
6、管理全縣文博事業,貫徹執行《文物保護法》,加強對全縣文物保護、文物安全的監督和文物的發掘、利用、研究工作。
7、管理全縣電影事業,研究指導電影片的發行、放映工作;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管理全縣音像事業。
8、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及規章,負責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9、管理藝術教育,制定發展規劃,培養文藝人才,提高文化系統職工的整體素質,推廣文化藝術科技成果。
10、審核、報批新建出版社或新辦報紙、期刊、音像以及電子出版單位,審核、報批新辦書刊印刷廠、書報刊發行單位和音像及電子出版物製作、發行單位,審核、報批新聞出版外商投資企業。
11、組織審讀各類出版物(含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等),查處違禁出版物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市場,制定全縣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依法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違反規定的行為;貫徹省、市書報刊市場整頓清理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整頓清理工作中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12、管理全縣著作權(含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工作,審核、報批著作權集體管理、代理、契約、仲裁等機構,查處發生在我縣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協助國家、省、市著作權行政管理機構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
13、參與制定我縣新聞出版行業的經濟政策和各種經濟調節措施;協調管理新聞出版行業科研和書報刊印刷工作,歸口管理圖書發行工作。
14、管理全縣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其交流與聯絡工作,指導其交流與合作活動。
15、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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