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藏族自治州統計局

黃南藏族自治州統計局是黃南藏族自治州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統計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南藏族自治州統計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 所在地:隆務鎮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州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指導全州統計工作,擬訂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地方性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州目標責任制考核中經濟指標的考核監控。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管理統計調查項目,審批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統計調查活動。
(三)負責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統一組織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預測、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貿易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州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固定資產、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和工資、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社情民意、非公有制經濟等統計調查,蒐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州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的基本統計資料,按規定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州統計資料庫體系,依據國家標準和運行規則,統一管理各地區、各部門統計數據。
(八)協助管理各縣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指導全州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州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州的統計執法工作和違反《統計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九)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統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規科牌子)。
組織實施農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批發零售貿易業、人口和勞動工資等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農村住戶、城鎮住戶、民眾安全感、1%人口抽樣調查等,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的統計數據;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管理機關行政財務和國有資產。
(二)國民經濟核算科。
負責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民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核算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有關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擬訂全州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調查方案,審查和管理各項統計報表工作。
(三)能源統計科。
承擔能源平衡核算、規模以上工業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單位產品能耗、水消耗日常統計工作;監測主要行業、主要品種和重點耗能工業企業能耗情況;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對能源消耗情況進行分析,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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