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禁忌

黃南禁忌,是青海省黃南藏族習俗,包括:語言禁忌、飲食禁忌、行為禁忌。

青海省黃南藏族習俗。①語言禁忌:禁止在語言中提亡人的名字,以免引起別人的不快,有的地方死了人,重名人要改名。禁止談損人的話,禁止在有長幼男女之分的場合說醜話。②飲食禁忌:禁食奇蹄類、爪類、鱗類的獸、禽、魚的肉,禁食奶牛和耕牛以及放了生的牲畜的肉,認為吃了是不道德的。③行為禁忌:不能在神山打獵,不能用腳蹬灶,不能將骨頭扔到火里燒。婦女不能跨男人的衣著及所用的東西。每月的農曆初一、初八、十五不能殺生,初七不出遠門,不借東西給別人,有不食別人家的飯食、也不給別人食物之說。不準在帳房繩子上晾曬東西,特別是禁止晾曬婦女的衣褲。禁止向火膛內吐痰。熱孝四十九天內,不能到別人家串門,年孝內不穿新衣服,不參加娛樂活動。見了活佛不能昂首闊步地走路,要站在路旁低頭彎腰,表示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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