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京生

魏京生

魏京生(Wei, Jingsheng)原系北京市公園服務管理處工人。在我國對越自衛反擊戰剛剛開始時,主動向外國人泄露國家軍事機密,並撰寫反動文章和主編反動刊物《探索》,在北京、天津散發。1979年,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煽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1993年9月14日,被依法假釋。1995年12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陰謀顛覆政府罪,一審依法判處魏京生有期徒刑14年。1989年年初,陳軍等人寫信徵集簽名要求釋放魏京生。1997年,離華赴美。2000年11月17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中國問題專家黎安友說,魏京生因三年多來對哥大的學術研究毫無建樹,校方決定收回他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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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979年,在我國對越自衛反擊戰剛剛開始時,主動向外國人泄露我國重要國家軍事機密情報,並撰寫反動文章和主編反動刊物《探索》,在北京、天津散發。公開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煽動活動。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員張鳳閣、代理檢察員高文玉出庭支持公訴。
魏京生在法庭上受審魏京生在法庭上受審
1993年9月14日,新華社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魏京生因在服刑期間遵守監規,服從管理,經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假釋,予以釋放。
在假釋和剝奪政治權利期間,魏京生又進行陰謀顛覆政府的活動。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批准,北京市公安局於1995年11月21日依法逮捕了魏京生。
1995年11月23日,魏京生案經北京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審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的規定,於12月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魏京生從事陰謀顛覆政府的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犯罪,應依法予以處罰。
1995年12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魏京生案,以陰謀顛覆政府罪,一審依法判處魏京生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辯護律師為張思之和李會更。
法庭審理查明,魏京生為達到陰謀顛覆政府的目的,策劃並制定了行動計畫,包括建立金融機構籌集經費,以便“從資金方面支持民運活動”,買下幾家報紙,開辦企業文化活動的公司,組織一些非政府的畫展、演出、出版等活動,以建立宣傳聯絡和活動陣地等,圖謀“掀起足以動搖現政權的風波”。魏京生積極組織實施上述計畫,為籌建所謂“民運銀行”,買下了北京市某城市信用社的12.5%的股份,還將他親筆書寫的《需要幫助的項目簡介》交給境外某組織負責人,並索要數10萬美元作為活動經費。他還以其弟名義在香港註冊“生濤有限公司”,並以該公司名義在北京籌辦畫展,企圖形成對他有利的“力量和組織”。魏京生還積極秘密串聯境內外某些人,研究所謂鬥爭策略,策劃將非法組織勢力聯合起來,“蓄勢待發”,為陰謀顛覆政府作組織上的準備。魏京生還通過非法渠道在境外發表了大量攻擊中國政府,污衊、詆毀社會主義制度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及鼓吹西藏獨立的文章,與境外敵視中國的力量和組織相呼應,為推翻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分裂國家製造輿論。
法庭出示了魏京生書寫的《需要幫助的項目簡介》和在境外發表的大量文章、手稿等書證,宣讀了證人的證言。魏京生對法庭認定的事實供認不諱。法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二條、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條的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魏京生委託其親屬聘請的律師,在法庭上為魏京生作了辯護。魏京生也為自己作了充分的辯護。法庭辯論結束後,魏京生作了最後陳述。
同日,美聯社報導稱,中國一家法院用了不到6小時的時間便確定中國主要的持不同政見者魏京生犯有煽動叛亂罪,並判處他14年徒刑。 新華社報導了上述罪名和判決。天空不停地下著雪,中國在戒備森嚴的條件下以試圖推翻政府的罪名開庭審判魏京生。 數十名警察站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大門口。還有數十名警察在這所建築物旁門外巡邏,另外一些警察呆在車裡。外國新聞界與外交官已被有效地禁止出席旁聽。約有50名外國記者被擋在離法院半個街區的地方。

出版著作

《肯定自由,肯定民主》,台灣:聯合報社,1979年
魏京生獄中書信集魏京生獄中書信集
《北京之春詩文選》,香港:縱橫出版社,1980年
《魏京生獄中書信集》,台北市:時報文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

重要事件

1989年

部分人士聯名致信要求釋放
1989年1月6日,方勵之致信給鄧小平,要求實行大赦,釋放魏京生等所謂“政治犯”。
1989年2月16日,陳軍舉行外國記者招待會,散發陳軍等33人致全國人大常委會和中共中央的信。
1989年2月22日,法務部有關負責人就陳軍等人寫信徵集簽名要求釋放魏京生等人一事對新華社記者發表談話。法務部這位負責人說:陳軍等人發起寫信提出要求釋放魏京生等人,其實質是製造輿論,對政府施加壓力,干涉國家的司法審判。我相信,人們了解了事實真相之後是會作出正確判斷的。
1989年,《人民司法》05期刊登《法律自有公斷——魏京生案的事實真相》,文章稱,該刊特刊登《法律自有公斷》一文,讓當年北京市中、高級人民法院對魏京生定罪量刑的事實和法律根據再曝一次光,供廣大讀者評判。該文選自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審判紀實叢書》之一的《暮鼓晨鐘——北京地區大要案審判紀實》。

1997年

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
1997年11月26日,報哥倫比亞大學教務長喬納森·科爾(Provost Jonathan Cole)宣布:魏京生,中國最著名的持不同政見者,因倡導民主被關押了18年之後從監獄裡釋放,受哥倫比亞大學邀請作該校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的訪問學者。
魏京生魏京生

2000年

哥倫比亞大學停止贊助
2000年11月17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中國問題專家黎安友說,魏京生因三年多來對哥大的學術研究毫無建樹,校方決定收回他的辦公室。黎安友並說,魏京生在處理中國問題上提出的建議不切實際。
黎安友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說,魏京生一九九七年自中國大陸來美後,哥大國際關係學院提供辦公室、公寓等設備;但他惜筆如金,也未與院內師生往來,對學校毫無貢獻,加上這個贊助計畫本來就是暫時性的,因此校方決定不再提供他各項贊助。
黎安友認為,魏京生提出的意見根本是不切實際,例如魏京生主張美國斷絕與中國的所有經貿往來。由於魏京生的看法與美國決策者考慮採用的建議完全不同,因此,魏京生絲毫沒有影響力。

2008年

會見美利堅合眾國總統
2008年7月29日,美國總統喬治·布希會見了包括魏京生在內的反華人員。
2008年7月30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就美國總統布希會見部分反華人士答記者問時表示,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劉建超說,我們注意到了有關訊息。這幾個人長期打著所謂人權、宗教旗號,從事反華分裂和敵對破壞活動,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美方安排領導人會見他們並對中國的人權、宗教狀況說三道四,粗暴干涉了中國內政,向反華敵對勢力發出了嚴重錯誤信號,我們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中方要求美方恪守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以任何方式利用所謂人權、宗教問題干涉中國內政,以免給中美關係造成損害。
指控德國之聲中文部副主任
2008年11月底,魏京生開始到柏林展開遊說活動,拜會眾多德國議員,多次提出對德國之聲和張丹紅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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