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市糧食局

高郵糧食局高郵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行業行政主管理部門的正確領導下,負責全市糧食行業的管理、指導和服務工作,履行用糧食儲備服務政府巨觀調控的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郵市糧食局
  • 所屬地區:高郵市
  • 管理範圍:糧食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保障全市糧食供應安全,承擔糧食市長負責制下的有關糧食流通的具體實施工作;制定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制定全市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的規劃和實施方案,推動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二)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糧食流通法律法規;按照地方糧食流通和地方糧油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相關規定並監督執行。
(三)貫徹落實國家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開展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監督檢查;依法對全市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國家要求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對全市儲備糧油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和全市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原糧衛生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全市糧食行業糧油儲存的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市級糧油儲備規模、總體布局以及收購、輪換和銷售計畫,並監督實施;協調中央、省儲備糧的收購、儲存、調運及陳化糧處理。
(五)負責全市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應急保供;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協同有關部門落實糧食信貸資金政策,組織開展政策性糧食收購,指導全市糧食購銷和產銷銜接;負責軍糧供應,指導災區及缺糧地區所需糧食的供應;安排以工代娠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
(六)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指導;指導行業科技創新和成果推廣;承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開展糧食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指導全市糧食行業的財務審計管理;負責對糧食相關費用補貼的撥付、清算和使用監督;負責全市糧食企業國有資產和國家投資項目的專項資金使用監督。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糧食局設6個職能科室,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文稿;做好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新聞宣傳、督查督辦、機耍保密、檔案管埋。機關後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及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埋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和政務公開工作;承辦行業對外交流和合作有關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務、宣傳、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本職稱評聘、出國(境)人員政審、離退休人員、群團、計畫生育等工作;承擔全市糧食流通行業職工教育培訓、政治學習和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鑑定等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國家儲備糧食、托市糧食相關補貼的結算撥補、清算和使用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有關涉糧專項資金的使用;開展全市糧食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部門預算及有關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資產管理工作。
(四)購銷調控科
研究擬訂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編制地方糧食儲備規模、布局以及購銷、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糧食流通體制管理法律法規;檢查糧食購銷政策的落實情況,調控市場需求;負責軍糧、救災救助和特需糧油的供應;承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糧食儲備管理,指導全市糧食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監督檢查科(掛“法制科”牌子)
依法開展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根據國家要求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承辦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油的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全市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糧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規;擬訂有關依法行政工作規範並紐織實施;提出全市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提出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推動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承擔有關糧食流通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糧食行業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設;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及相關備案工作。
(六)產業發展科
落實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政策,推進糧食現代物流、糧油精深加工和產業化經營;擬訂符合市場化要求的糧油產品結構調整方案和具體實施意見;指導糧食行業技術創新,實施品牌戰略工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和新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備的基本建設和本部門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負責行業招商引資工作。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等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地理位置

地址:通湖路103號
高郵市糧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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