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賢貴

高賢貴,曾任貴陽市白雲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

2023年12月,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高賢貴在項目實施中違規決定重大事項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賢貴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歷任貴陽市白雲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

職務任免

違紀被查

2023年2月,據白雲區紀委監委訊息:貴陽市白雲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高賢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白雲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8月,經貴陽市白雲區委批准,貴陽市白雲區紀委監委對貴陽市白雲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高賢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賢貴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違規決定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喪失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合作、審批撥付資金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高賢貴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陽市白雲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陽市白雲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高賢貴開除黨籍處分;由白雲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違法所得由司法機關追繳。

公開通報

2020年2月至2023年1月,高賢貴擔任白雲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期間,在開展與某酒店投資公司合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未對項目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在部分黨組成員反對的情況下,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形式代替黨組會決定項目合作。同時,在項目實施中監管缺失,導致項目因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被責令停工,造成不良影響。高賢貴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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