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牌燈

骨牌燈,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傳統舞蹈類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骨牌燈
  • 類別:傳統舞蹈
歷史淵源,製作工藝,傳承保護,社會影響,

歷史淵源

骨牌燈是長期流傳於龍袍鎮地區的傳統民間舞蹈。相傳宋末元初頻於戰亂,很多有志之士空有一腔熱血,報國無門。水泊梁山好漢聖手書生蕭讓的後代看到自己家破國亡、民不聊生,十分懷念他的先輩蕭讓和梁山英雄們劫富濟貧、除暴安良、英勇報國的義舉。於是按照民間遊藝的32隻骨牌做成彩燈,並在配對上標紅、黑兩色的天、地、人、鵝、長等圓點,分別代表梁山各位英雄好漢,例如:天牌代表晁蓋、宋江;地牌代表吳用、公孫勝;人牌代表關勝、呼延灼等依次類推、以振“替天行道”、“除暴安民”、“精忠報國”之精神。到清乾隆年間,由民間藝人將這骨牌燈技藝傳入龍袍,並在江淮大地廣為流傳,深受百姓喜愛。每逢春節、元宵節期間與“龍燈”、“獅子燈”、“馬燈”等一起趕會場,走街串村,玩起來有板有眼,變化多端。

製作工藝

骨牌燈具是一種精製的長方體燈,燈的一面標著骨牌的圖案,另一面是字或畫。每組骨牌燈由32盞牌燈組成,每盞燈又確定一名梁山好漢即晁蓋、宋江、吳用等命名,32位燈手穿戴各自的英雄好漢服飾和道具,在令旗的指揮下,鑼鼓齊鳴,按“一字長蛇”、“二龍出水”、“五子五順”、“滿堂八點”、“地地丁“人人紅”等數十種規範套路變換隊形,形成變化多端的圖案組合和字牌內容,佇列壯觀,場面氣派。同時扮作戴宗和時遷人物的是兩隻板凳牌,專演小丑角色,穿插在各種套路組合里戲鬧逗趣,更增許多詼諧和熱鬧。

傳承保護

1947年始,划子口街道徐廣生、姜祥興和沿江一帶藝人王義山、胡國章等人牽頭組建了龍袍地區的兩支“骨牌燈”隊伍,每年燈會和各路彩燈匯集會場,香火繚繞,熱鬧非凡,盛況空前。
解放後、這兩支“骨牌燈”依然活躍在春節期間的鄉村街道,特別是划子口的“骨牌燈”,經過改進增加了排字表演,豐富了“骨牌燈”表演形式。
2002年在區文化局和鎮政府的支持下,由鎮文化站牽頭,再度整理改變骨牌燈的表演形式,使瀕臨失傳的這一古老的傳統文化融入了新時代的內容和地方特色。

社會影響

骨牌燈作為一種民間傳統的表演形式,在其流傳的過程中,通過民間藝人的不斷改進和創新,賦予新的內涵和特色,充分顯示出它那樸實的民俗性,獨特的技巧性和精美的藝術性。其所蘊涵的歷史、審美、實用、科學、精神價值對弘揚燦爛的民間文化,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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