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熊

馮光熊(1721—1801)字太占,浙江嘉興人,清朝大臣。乾隆十二年舉人,考授中書,充軍機章京。累擢戶部郎中。三十二年,從明瑞赴雲南,授鹽驛道,母憂歸,坐失察屬吏科派,奪職。服闋,以員外郎起用,仍官戶部,直軍機,遷郎中。從尚書福隆安赴金川軍,授廣西右江道,署按察使兼鹽驛道。歷江西按察使、甘肅布政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光熊
  • 別名:太占
  • 出生地:浙江嘉興
  • 出生日期:1721 
  • 逝世日期:1801 
  • 職業:清朝大臣
基本信息,個人經歷,

基本信息

馮光熊(1721—1801)字太占,浙江嘉興人,清朝大臣。乾隆十二年舉人,考授中書,充軍機章京。累擢戶部郎中。三十二年,從明瑞赴雲南,授鹽驛道,母憂歸,坐失察屬吏科派,奪職。服闋,以員外郎起用,仍官戶部,直軍機,遷郎中。從尚書福隆安赴金川軍,授廣西右江道,署按察使兼鹽驛道。歷江西按察使、甘肅布政使。

個人經歷

四十九年,石峰堡回民作亂,籌畫戰守,儲設餉需具備。以前江西巡撫郝碩迫索屬吏事覺,同官多獲譴,光熊亦緣坐奪官,留營效力。事平,用福康安薦,起為安徽按察使。洊擢湖南巡撫,調山西。時議河東鹽課改歸地丁,光熊疏言:“河東鹽行山、陝、河南三省,商力積疲,易商加價,俱無所濟。若課歸地丁,聽民販運,無官課雜費、兵役盤詰、關津留難,較為便宜。山西州縣半領引行鹽,半食土鹽、蒙古鹽,仍納引稅。其間或引多而地丁少,或引少而地丁多,徵之三省皆然。請將課額四十八萬餘兩通計均攤。”允之。
五十七年,上幸五台,各疆吏先後奏陳,自鹽課改革後,價頓減落,民便安之。詔嘉光熊調劑得宜,賜花翎、黃馬褂,署工部侍郎。未幾,授貴州巡撫,調雲南。五十九年,署雲南總督。明年,大塘苗石柳鄧叛擾銅仁,光熊赴松桃防禦,以思州田堧坪、鎮遠四十八溪、思南大坪,密邇楚苗,且扼銅仁後路,分兵屯守。苗匪急攻松桃、正大,不得逞。旋赴銅仁治餉需,偕總督福康安治軍設防,規畫稱旨,命留貴州巡撫任。
嘉慶二年,事平,奏請銅仁、正大改建石城,以資捍衛,從之。會仲苗又起,偕總督勒保督率鎮將,聯合滇、黔、楚、粵諸軍剿撫。光熊分檄將吏,解歸化廳圍,肅清播東、播西兩路,降安順、廣順所屬苗寨。仲苗平,偕勒保奏上善後四事,請隨征武舉、武生及鄉勇,就近補充弁兵餘丁,給難民棲止、牛具費用,儲糧備兵民就食,清釐田畝,靖苗、漢之爭。自軍興以來,凡所措置,多邀嘉許。勒保移師入川,善後專任光熊。
三年春,復疏請申禁漢民典買苗田,及重債盤剝,驅役苗佃;禁客民差役居攝苗寨;酌裁把事土舍亭長,定夫徭工價,以利窮苗;酌設苗弁,以資管束:悉報可。五年,詔光熊治理有聲,年近八旬,召授兵部侍郎,尋擢左都御史。六年,卒,上念前勞,賜祭一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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