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查普曼(馬克·大衛·查普曼)

馬克·查普曼

馬克·大衛·查普曼一般指本詞條

1980年12月8日晚,紐約曼哈頓區的達科塔公寓發生了驚世駭俗的一幕:搖滾史上最著名的明星-前"披頭士"樂隊主唱約翰·列農身中四彈倒在了血泊里。殺害他的槍手名叫馬克·大衛·查普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克·查普曼
  • 外文名:Mark David Chapman
  • 國籍美國
  • 出生日期:1955年5月10日
  • 性別:男
個人背景,槍殺列儂,判決,精神分裂,動機,陰謀論,永不寬恕,

個人背景

查普曼早年曾吸食過迷幻劑,後來信仰了基督教,他一向痛恨暴力。他1975年參加了基督教青年會的一個海外計畫,選擇的目的地是黎巴嫩首都貝魯特,為了節省開支,他住在一個越南難民營里。而且,查普曼也並不是列儂的狂熱歌迷,他更喜歡的歌手是托德·雷德格林。
槍殺發生6小時前,列儂和查普曼出現於同一鏡頭中槍殺發生6小時前,列儂和查普曼出現於同一鏡頭中

槍殺列儂

1980年12月8日晚,紐約曼哈頓區的達科塔公寓發生了驚世駭俗的一幕:搖滾史上最著名的明星——前"披頭士"樂隊主唱約翰·列儂身中四彈倒在了血泊里。他的妻子小野洋子抱著他的頭,痛苦地大叫:"他中槍了!他中槍了!救命!"一位略顯矮胖的年輕男子站在不遠處,低著頭呆呆地看著手裡的一本平裝書。而稍早之前,他完全是另一副姿態:雙腿展開,兩手死死地握住手中的點三八口徑左輪手槍,然後對著列農開了5槍。前兩發打中了列儂的背部,讓他身子轉了半圈,接著的兩槍打中了他的肩膀,最後一槍沒有射中。奇怪的是,之後槍手並沒有逃跑,而是呆立了一會,接著開始胡亂翻著隨身攜帶的一本小說,那是美國作家塞林格的《麥田裡的守望者》。達科塔公寓的看門人傑伊·哈斯廷對著這位暗殺者大叫:"你知道你剛才幹了什麼嗎?""我殺了約翰·列儂。"槍手異常平靜地回答道。接到報警,紐約警署的警官史蒂夫·斯皮羅和彼得·庫倫最先到達案發現場,逮捕了這位叫做馬克·大衛·查普曼的男子。
列儂之死(畫作)列儂之死(畫作)

判決

馬克·大衛·查普曼於1980年12月23日被控二級謀殺,紐約法庭於1981年6月22日對此案開庭。因為在此以前的25年間,紐約還沒有過死刑的先例,1981年8月25日,他被判處20年至終身監禁,並且在2000年前不得假釋。之後,查普曼被押往紐約的阿提卡州立監獄服刑。

精神分裂

事後,大眾對這件血案的普遍看法是:馬克·查普曼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他的瘋狂導致了槍擊的發生。查普曼後來的言談似乎也證明了這一點。
"當他走過我的身邊時,我突然聽到一個男人的聲音在我腦袋裡不停迴響:'幹掉他,幹掉他,幹掉他!'這個聲音不停地催促我,一遍又一遍,'動手啊,動手啊,幹掉他!'"獄中的馬克·查普曼對前來採訪的英國BBC記者這樣回憶,"我不記得我事先是否瞄準了列儂,我只是連續扣動了手槍的扳機,好像是5次,就這樣發生了。之後我沒有任何情緒波動,沒有任何憤怒,我的腦袋裡死一般的寂靜。"然而,也有一些人對這個解釋不以為然,他們各執一詞,認為事情絕沒有這么簡單。
槍殺列儂讓查普曼一夜"成名",報紙上的他一臉單純,完全不像兇手。

動機

一些人認為馬克·查普曼並沒有精神分裂,神智健全的他只是為了出名,才瘋狂地朝自己的偶像開槍。
馬克·查普曼馬克·查普曼
查普曼在接受法院假釋委員會的訊問時首次"透露"了他殺害約翰·列儂的原始動機:為了出名。"我承認我的行為只是為了要引起公眾的注意。或者換句話說,就是要竊取約翰·列農的名氣,放到我自己的身上,因為我只是一個小人物。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現在再也不是以前的小人物了,因為至少有許多人非常恨我。"
2004年10月,假釋委員會認為查普曼為獲得公眾注意而殺死列儂,"儘管符合事實,但此理不通且道德敗壞",而且查普曼向列儂開了"多次"槍,足見他當時"懷著極大的惡意"。假釋委員會在聲明中說:"長時間以來你(查普曼)的行為明顯顯示出你對生命缺乏尊重,你還使受害人的妻子因目睹你的罪行而永久地遭受痛苦。" 委員會最後的結論是:"給予你假釋將極大地破壞法律的尊嚴。根據面談和對你的記錄察看的結果,經過深思熟慮,我們作出決定,駁回你此次的假釋申請。"

陰謀論

一位叫做亞瑟·奧康納的私人偵探則對"出名說"嗤之以鼻,他在兇案發生後第一時間就展開了調查,他說:"認為馬克·查普曼是為了出名而刺殺列儂是不合邏輯的,我在案發後當晚就去警局探望了他,不管是事發前後,他都沒有絲毫想和媒體打交道的意思。他也沒有瘋,他只是看起來好像是被什麼人控制了。"而有些激進的歌迷甚至荒謬地認為是小野洋子雇兇殺人,為的是占有列儂的巨額財產。
在各式各樣對暗殺背後原因的揣測中,一位名叫芬頓·布雷斯勒的英國記者提出的"陰謀論"十分引人注目。
芬頓·布雷斯勒經過8年的調查採訪,蒐集和摘錄了大量相關的檔案資料,於1989年出版了《誰殺了約翰·列農》一書。他認為,這次暗殺並不是一次簡單的個人過激行為,而是一出精心策劃的陰謀,並筆鋒尖銳地將矛頭指向了"某些極端保守的右翼勢力"。在書中他寫道:"馬克·查普曼,他只是被許多想殺害列儂的人挑出來的犧牲品。"他指出,馬克·查普曼12月8日下午就見到了列儂,並請他在唱片上籤名留念,如果他有預謀要殺害列儂的話,當時完全就可以動手。
然而當晚查普曼判若兩人,是因為他被人"編程"了,其手段就是通過藥物控制和催眠,他當時腦子裡不停迴響的那個神秘聲音,就是被人催眠所造成的有力證據。布雷斯勒認為,對查普曼進行催眠進而控制其射殺列農的幕後黑手就是美國中央情報局,這次事件是一次徹頭徹尾的政治暗殺。
芬頓·布雷斯認為,查普曼精神上沒有異常之處,也沒有刺殺列儂的動機,而他突然失常做出的暴行正是被人催眠控制了。布雷斯勒甚至認為,催眠的關鍵口令就是《麥田裡的守望者》一書中的那個詞"守望者"。
《誰殺了約翰·列儂》一書提出的"政治陰謀論"具有很強的說服力,然而它的弱點在於,布雷斯勒援引的大量採訪記錄和一些"未經公開的秘密檔案"中並沒有真正能讓人徹底信服的、能公之於眾的事實依據。而且對這個案件中的一些疑團布雷斯勒也無法自圓其說。如:馬克·查普曼在辭去最後一份工作時,他最先在離職書上籤的名字是"約翰· 列儂",而後又劃掉了這個簽名。這意味著什麼呢?曾經有一個喬治亞州的官員朋友給過查普曼一些子彈,而後來他用來槍殺列儂的正是這些子彈。這是巧合嗎?案發後,紐約警方在查普曼居住的旅館裡發現了一張12月5號從夏威夷飛往紐約的機票。然而後來警方在查詢航空公司記錄時,發現查普曼實際上購買的是12月2 日從夏威夷飛往芝加哥的機票,也沒有轉簽飛往其他目的地的記錄。那么,到底是旅館的那張機票被人動了手腳,還是航空公司偽造了記錄?這個細節背後又有什麼秘密,這些疑點在書中都沒有被解釋。

永不寬恕

1981年,馬克·查普曼被押往阿提卡監獄正式開始服刑。2002年,49歲的查普曼第一次提出假釋請求,但當即被駁回,未被受理。2004年,查普曼再次提出假釋請求,而這次他終於得到了聽證的機會。
在此次假釋聽證前,列農的妻子小野洋子以及大批歌迷都強烈要求法庭駁回查普曼的假釋申請。小野洋子表示"查普曼是我永遠不會原諒的人"。而有些憤怒的歌迷甚至稱,如果查普曼獲得假釋,他們將親手殺了他給列儂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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