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統籌基金

所謂養老統籌基金,就是在一定的範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餘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

如果參保人員要在不同統籌區之間轉移養老保險關係,就有可能影響到這兩個統籌區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使用,因此,大多數統籌區都不支持養老保險關係的“無障礙”轉移,而是要附加一些條件,減少可能的損失,例如,要求參保人員在轉入地累積繳納5~10年保費,才能在退休之後享受轉入地的養老待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養老統籌基金
  • 分類:社會名詞
  • 內容:養老金的統籌
  • 時間:繳納5~10年保費
對於流動比較頻繁的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來說,這樣的條件很難滿足,因此,很多人寧可退保。這些人現在都還比較年輕,隨著他們年齡增長,因為養老保險關係不能順利轉移而造成的保障不足就會成為日益突出的問題。在經濟較為發達、勞動力流動較為頻繁的發達地區,除三個直轄市和福建省實行省級統籌之外,其餘都以縣級統籌為主。這種狀況使得問題變得更為普遍和重要。
如何實現養老保險關係在不同統籌區之間的順利轉移?很多地區採取措施減少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中的障礙。還有專家建議,在不改變統籌層次的前提下,通過改進保費征繳和待遇發放的方式,使養老保險關係能夠順利轉移。但這些方法都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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