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業許可制度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即市場準入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品行業許可制度
  • 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
  • 性質:制度
  • 別稱:市場準入制度
經營許可制度,添加劑制度,

經營許可制度

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市場準入標誌——QS標誌,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食品流通許可證(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添加劑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制定了《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10版)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條件、程式、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執行。由國家質檢總局發證。
申請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衛生部)提交相關產品的安全性評估材料。收到申請之日60日內組織專家對相關產品的安全性評估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決定許可並公布;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決定不予許可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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