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放樣(Aircraft lofting)也稱作“飛機打樣設計”,主要完成於飛機總體設計過程中的技術設計階段,包括飛機初步設計及詳細初步設計兩個時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飛機放樣
- 外文名:Aircraft lofting
- 別名:飛機打樣設計
- 包括:飛機初步設計及詳細初步設計
- 一級學科:航空科技
- 二級學科:航空器設計
簡介
工作內容
初步設計
- 氣動設計和試驗;
- 總體協調,發出技術設計用總體設計檔案;
- 打樣載荷計算及試驗;
- 結構、系統初步設計,開展原理方案試驗,組織進行關鍵技術攻關;
- 總體方案調整;
- 編寫型號規範;
- 初步預計和分析論證飛機可靠性、維修性和測試性指標,進行系統可靠性、維修性和測試性初步設計分析;
- 提出飛機試飛方案和飛行試驗要求;
- 編制主要地面試驗項目初步的試驗任務書,進行專用試驗台建設,提出飛機試驗件清單;
- 編制綜合保障大綱,初步編制地面設備、隨機工具配套清冊;
- 新成品研製單位完成新成品方案設計,提交飛機設計條件和成品協調樣機,進行新成品原理性試驗。
詳細設計
- 完成結構和系統的全面打樣;
- 繼續進行結構、系統的原理方案試驗和關鍵技術攻關;
- 建立數字樣機或確定實物樣機設計要求和總體方案(包括綜合保障資源方案),設計和製造實物樣機;
- 在數字樣機或實物樣機上進行系統、設備樣件安裝,進行分區協調和維修性演示驗證。完成樣機研製和協調後,提請使用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樣機評審;
- 凍結飛機技術狀態;
- 按要求完善並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 確定正式的研製網路計畫,組織落實研製工作。
完成標誌
- 完成技術設計和相應的試驗,通過設計評審,得出技術結論;
- 審定樣機,凍結飛機技術狀態;
- 完善並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 經批准的飛機研製總要求將作為飛機研製和定型的依據;
- 成品研製單位根據技術協定要求,開展成品初樣研製,並向總體設計單位提交成品試驗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