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區監察局

順義區監察局

順義區監察局隸屬於順義區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順義區監察局
  • 地點:順義區
  • 職責:監察
  • 成立時間:2001年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領導信息,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順義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京順發[2001]29號),設定中共北京市順義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簡稱區紀委)、北京市順義區監察局(簡稱區監察局)。區紀委與區監察局合署辦公。區紀委是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區委工作機構;區監察局是負責全區行政監察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區紀委、區監察局在區委、區政府和中共北京市紀委、北京市監察局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機構職能

(一)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區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全區反腐敗工作。
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行政監察法,維護行政紀律,保證政令暢通,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檢查區屬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組織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監督檢查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完成反腐倡廉各項任務的情況;承擔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室和順義區全程辦事代理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二)受理對區屬黨員、黨組織的檢舉、控告和黨員、黨組織的申訴。受理對區屬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受理區屬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三)檢查和處理區屬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調查處理區屬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四)對全區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廉政和遵守紀律的教育;做好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五)對全區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
(六)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制定有關制度、規定。
(七)負責區紀委、區監察局向區委、區政府工作部門派出(駐)的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肖韻竹 女,1965年2月出生,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順義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主持區紀委監察局全面工作。
閆連恆 男,1964年8月出生,1980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順義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長,行政投訴中心主任。主持監察局日常工作,分管執法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室、行政投訴中心、幹部室。
王文榮 女,1966年1月出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順義區紀委副書記,兼黨支部書記。分管審理室、宣教室、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室、研究室、辦公室。
賈崇彪 男,1963年10月出生,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順義區紀委副書記。分管案件檢查室、信訪室。
李會娟 女,1966年7月出生,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順義區紀委常委。主管自律室、審理室。
隗和春 男,1959年7月出生,1975年10月參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區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主管執法室。
王玉美 女,1965年1月出生,1984年4月參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區紀委常委兼辦公室主任。主管辦公室。
袁日晨 男,1969年1月出生,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區紀委常委兼調研室主任。主管研究室、信訪室。
徐立松 女,1971年7月出生,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區紀委常委兼幹部室主任。主管幹部室、宣教室。
劉秉堂 男,1956年2月出生,1973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區監察局副局長,正處級紀律檢查員。主管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室。

機構設定

區紀委、區監察局設十個職能室和一個中心。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要文書、檔案管理、保密密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報刊的征訂與發行工作。
(二)幹部室
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組織建設和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派駐機構紀檢監察幹部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基層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等紀檢監察幹部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區紀委監察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和幹部調配、任免、獎懲、考核工作;負責區委管理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廉潔自律制度執行情況審核和回復工作。
(三)研究室(政策法規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政策和重大課題及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領導講話起草工作;負責對紀檢監察法規、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
(四)宣傳教育室
負責黨的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和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紀檢監察信息刊物的編報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區紀委、區監察局廉政網站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
(五)信訪室(順義區人民政府舉報站)
負責受理對黨員、黨組織和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負責黨員、黨組織和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負責提供信訪信息,篩選案件線索;負責督辦、審核轉請下級紀檢監察機關承辦的檢舉、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重要信訪問題;負責直接查辦急待查明、易查易結以及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負責指導基層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負責信訪舉報情況的分析、總結,信訪信息的加工和統計報表工作。
(六)案件審理室
負責對黨員、黨組織和行政監察對象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進行審理和對申訴案件進行複審、覆核;負責檢查和指導基層案件審理工作。
(七)案件檢查室(案件管理室)
負責黨紀政紀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全區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查處工作的綜合、統計、分析、報表和信息反饋工作;負責協調有關執法執紀機關查辦案件工作。
(八)執法監察室
負責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問責工作;負責執法監察綜合工作。
(九)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室
負責政風行風建設和各項專項治理工作;負責政府特約監察員管理工作;負責查辦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案件工作。
(十)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室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負責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和廉政風險防範信息管理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查辦領導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案件工作。
(十一)順義區行政投訴中心
負責受理調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行政行為的投訴;負責調查處理市行政投訴中心轉辦的行政投訴件;負責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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