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是2004年由財政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 頒布時間:2004-8-18 
  • 發文單位:財政部
  • 批號:財會[2004]7號
簡介,名稱和編號,使用說明,資產類,負債類,淨資產類,收入費用類,報表格式,報表編制說明,會計報表附註,

簡介

一、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民間非營利組織不得隨意打亂重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財務會計報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會計科目。
明細科目的設定,除本制度已有規定者外,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民間非營利組織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確定。
三、對於會計科目名稱,民間非營利組織可以根據本組織的具體情況,在不違背會計科目使用原則的基礎上,確定適合於本組織的會計科目名稱。
四、民間非營利組織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得只填科目編號,不填列科目名稱。
五、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根據本制度有關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的要求,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民間非營利組織不得違反規定,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得隨意改變本制度規定的財務會計報告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六、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年度和中期財務會計報告,至少應當反映兩個年度或兩個相關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

名稱和編號

順序號 編 號 名 稱
一、資產類
1 1001 現金
2 1002 銀行存款
4 1101 短期投資
6 1111 應收票據
7 1121 應收賬款
8 1122 其他應收款
9 1131 壞賬準備
10 1141 預付賬款
11 1201 存貨
13 1301 待攤費用
17 1501 固定資產
18 1502 累計折舊
19 1505 在建工程
20 1506 文物文化資產
21 1509 固定資產清理
22 1601 無形資產
23 1701 受託代理資產
二、負債類
24 2101 短期借款
25 2201 應付票據
26 2202 應付賬款
27 2203 預收賬款
28 2204 應付工資
29 2206 應交稅金
30 2209 其他應付款
31 2301 預提費用
32 2401 預計負債
33 2501 長期借款
34 2502 長期應付款
35 2601 受託代理負債
三、淨資產類
四、收入費用類
38 4101 捐贈收入
39 4201 會費收入
40 4301 提供服務收入
41 4401 政府補助收入
43 4601 投資收益
44 4901 其他收入
45 5101 業務活動成本
46 5201 管理費用
47 5301 籌資費用
48 5401 其他費用

使用說明

資產類

1001現金
一、本科目核算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庫存現金。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收支現金,並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核算現金的各項收支業務。
三、現金收支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從銀行提取現金,按照支票存根所記載的提取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現金存入銀行,根據銀行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因支付內部職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現金,按照支出憑證所記載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員交回的差旅費剩餘款並結算時,按實際收回的現金,借記本科目,按應報銷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按實際借出的現金,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三)因其他原因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設定“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餘數,並將結餘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五、每日終了結算現金收支、財產清查等發現的現金短缺或溢余,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根據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
(一)如為現金短缺,屬於應由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現金”科目;屬於無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現金”科目。
(二)如為現金溢余,屬於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部分,借記“現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屬於無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記“現金”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實際持有的庫存現金。
1101短期投資
1102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1111應收票據
1121應收賬款
1122其他應收款
1131壞賬準備
1141預付賬款
1201存貨
1202存貨跌價準備
1301待攤費用
1501固定資產
1502累計折舊
1505在建工程
1506文物文化資產
1509固定資產清理
1601無形資產
1701受託代理資產

負債類

2101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民間非營利組織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借款。
二、短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借入各種短期借款時,按照實際借得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發生短期借款利息時,借記“籌資費用”科目,貸記“預提費用”、“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歸還借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應當按照債權人設定明細賬,並按照借款種類及期限等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本金。
2201應付票據
一、本科目核算民間非營利組織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務供應等而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二、應付票據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務等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時,借記“存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以承兌商業匯票抵付應付賬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時,借記“籌資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應付票據到期時,應當分別情況處理:
1.收到銀行支付到期票據的付款通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如無力支付票款,按照應付票據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五)如果為帶息應付票據,應當在期末或到期時計算應付利息,借記“籌資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到期不能支付的帶息應付票據,轉入“應付賬款”科目核算後,期末時不再計提利息。
三、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設定“應付票據備查簿”,詳細登記每一應付票據的種類、號數、簽發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額票面利率、契約交易號、收款人姓名或單位名稱,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額等資料。應付票據到期結清時,應當在備查簿內逐筆註銷。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持有的尚未到期的應付票據本息。
2202應付賬款
2203預收賬款
2204應付工資
2206應交稅金
2209其他應付款
2401預計負債
2501長期借款
2601受託代理負債

淨資產類

一、本科目核算民間非營利組織的非限定性淨資產,即民間非營利組織淨資產中除限定性淨資產之外的其他淨資產。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期末將當期非限定性收入的實際發生額、當期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和當期由限定性淨資產轉為非限定性淨資產的金額轉入非限定性淨資產。
三、非限定性淨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期末,將各收入類科目所屬“非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捐贈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會費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提供服務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政府補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商品銷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投資收益——非限定性收入”、“其他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將各費用類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其他費用”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淨資產的限制已經解除,應當對淨資產進行重新分類,將限定性淨資產轉為非限定性淨資產,借記“限定性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如果因調整以前期間收入、費用項目而涉及調整非限定性淨資產的,應當就需要調整的金額,借記或貸記有關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歷年積存的非限定性淨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民間非營利組織的限定性淨資產。如果資產或者資產的經濟利益(如資產的投資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和處置受到資源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所設定的時間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則由此形成的淨資產即為限定性淨資產。
本制度所稱的時間限制,是指資產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收到資產後的某一時期或某一特定日期之後才能使用該項資產;本制度所稱的用途限制,是指資產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將收到的資產用於某一特定的用途。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董事會、理事會或類似機構對淨資產的使用所作的限定性決策、決議或撥款限額等,屬於民間非營利組織內部管理上對資產使用所作的限制,它不屬於本制度所界定的限定性淨資產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期末將當期限定性收入的實際發生額轉為限定性淨資產。
三、限定性淨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期末,將各收入類科目所屬“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捐贈收入——限定性收入”、“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淨資產的限制已經解除,應當對淨資產進行重新分類,將限定性淨資產轉為非限定性淨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非限定性淨資產”科目。
如果資產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在特定時期之內或特定日期之後將限定性淨資產或者相關資產用於特定用途,該限定性淨資產應當在相應期間之內或相應日期之後按照實際使用的相關資產金額或者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金額轉為非限定性淨資產。
(三)如果因調整以前期間收入、費用項目而涉及調整限定性淨資產的,應當就需要調整的金額,借記或貸記有關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歷年積存的限定性淨資產。

收入費用類

4101捐贈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所取得的收入。
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受託代理業務而從委託方收到的受託代理資產,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捐贈收入應當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區分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設定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如果資產提供者對資產的使用設定了時間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則所確認的相關收入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為非限定性收入。
三、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捐贈,應當在滿足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時確認捐贈收入。
四、捐贈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接受的捐贈,按照應確認的金額,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存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
對於接受的附條件捐贈,如果存在需要償還全部或部分捐贈資產或者相應金額的現時義務時(比如因無法滿足捐贈所附條件而必須將部分捐贈款退還給捐贈人時),按照需要償還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捐贈收入的限制在確認收入的當期得以解除,應當將其轉為非限定性捐贈收入,借記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
(三)期末,將本科目各明細科目的餘額分別轉入限定性淨資產非限定性淨資產,借記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限定性淨資產”科目,借記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非限定性淨資產”科目。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4201會費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據章程等的規定向會員收取的會費收入。
一般情況下,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費收入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關資產提供者對資產的使用設定了限制。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滿足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時確認會費收入。
三、會費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向會員收取會費,在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會費收入,應當貸記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非限定性淨資產,借記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非限定性淨資產”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會費收入,則將其金額轉入限定性淨資產,借記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限定性淨資產”科目。
四、本科目應當按照會費種類(如團體會費、個人會費等)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4301提供服務收入
4401政府補助收入
4601投資收益
4901其他收入
5101業務活動成本
5301籌資費用
5401其他費用

報表格式

編 號 會計報表名稱 編制期
會民非01表 資產負債表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會民非02表 業務活動表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會民非03表 現金流量表 年度報告

報表編制說明

一、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某一會計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淨資產的情況。
2.本表“年初數”欄內各項數字,應當根據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內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3.本表“期末數”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期末庫存現金、存放銀行的各類款項以及其他貨幣資金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填列。如果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受託代理資產為現金、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且通過“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還應當扣減“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中“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持有的各種能夠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短期股票、債券投資和短期委託貸款委託投資等。本項目應當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3)“應收款項”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期末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應收未收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減去“壞賬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4)“預付賬款”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預付給商品或者服務供應單位等的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預付賬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存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日常業務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或捐贈的,或者為了出售或捐贈仍處在生產過程中的,或者將在生產、提供服務或日常管理過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資、商品等。本項目應當根據“存貨”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存貨跌價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6)“待攤費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預付保險費、預付租金等。本項目應當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7)“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將在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債權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中將在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餘額,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中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減值準備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8)“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以上流動資產項目外的其他流動資產。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分析填列。如果其他流動資產價值較大的,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單獨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9)“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不準備在1年內(含1年)變現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的可收回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中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10)“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不準備在1年內(含1年)變現的各種債權性質的投資的可收回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債權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中長期債權投資減值準備餘額,再減去本表“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項目金額後的金額填列。
(11)“固定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各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12)“在建工程”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包括交付安裝的設備價值、已耗用的材料、工資和費用支出、預付出包工程的價款等。本項目應當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3)“文物文化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用於展覽、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歷史文物、藝術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歷史價值並作長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本項目應當根據“文物文化資產”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填列。
(14)“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出售、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填列;如果“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期末為貸方餘額,則以“-”號填列。
(15)“無形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擁有的為開展業務活動、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本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6)“受託代理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委託方委託從事受託代理業務而收到的資產。本項目應當根據“受託代理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果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受託代理資產為現金、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且通過“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還應當加上“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中“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
(17)“短期借款”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尚未償還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借款。本項目應當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8)“應付款項”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期末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應付未付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填列。
(19)“應付工資”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應付未付的員工工資。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果“應付工資”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20)“應交稅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應交未交的各種稅費。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果“應交稅金”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則以“-”號填列。
(21)“預收賬款”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向服務和商品購買單位等預收的各種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預收賬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2)“預提費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預先提取的已經發生但尚未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23)“預計負債”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對因或有事項所產生的現時義務而確認的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預計負債”科目的期末貸方金額填列。
(24)“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承擔的將於1年內(含1年)償還的長期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長期負債科目的期末餘額中將在1年內(含1年)到期的金額分析填列。
(25)“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以上流動負債之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果其他流動負債金額較大的,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單獨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26)“長期借款”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借款本息。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借款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7)“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承擔的各種長期應付款,如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應付租賃款。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應付款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8)“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以上長期負債項目之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其他長期負債餘額後的金額分析填列。如果其他長期負債金額較大的,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單獨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29)“受託代理負債”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從事受託代理業務、接受受託代理資產而產生的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受託代理負債”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0)“非限定性淨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擁有的非限定性淨資產期末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非限定性淨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1)“限定性淨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擁有的限定性淨資產期末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限定性淨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二、業務活動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某一會計期間內開展業務活動的實際情況。
2.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制季度、半年度等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時,應當將本欄改為“本季度數”、“本半年度數”等本中期數欄,反映各項目本中期的實際發生數。在提供上年度比較報表時,應當增設可比期間欄目,反映可比期間各項目的實際發生數。如果本年度業務活動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業務活動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度可比期間欄目內。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報告期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
本表“非限定性”欄反映本期非限定性收入的實際發生數、本期費用的實際發生數和本期由限定性淨資產轉為非限定性淨資產的金額;本表“限定性”欄反映本期限定性收入的實際發生數和本期由限定性淨資產轉為非限定性淨資產的金額(以“-”號填列)。在提供上年度比較報表項目金額時,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欄目的金額可以合併填列。
3.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捐贈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所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捐贈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2)“會費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據章程等的規定向會員收取的會費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會費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3)“提供服務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據章程等的規定向其服務對象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提供服務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4)“商品銷售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銷售商品等所形成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商品銷售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5)“政府補助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政府撥款或者政府機構給予的補助而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政府補助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6)“投資收益”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投資淨損益。本項目應當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填列;如果為借方發生額,則以“-”號填列。
(7)“其他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收入項目之外所取得的其他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上述各項收入項目應當區分“限定性”和“非限定性”分別填列。
(8)“業務活動成本”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為了實現其業務活動目標、開展其項目活動或者提供服務所發生的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業務活動成本”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根據其所從事的項目、提供的服務或者開展的業務等具體情況,按照“業務活動成本”科目中各明細科目的發生額,在本表第12行至第21行之間填列業務活動成本的各組成部分。
(9)“管理費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為組織和管理其業務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管理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10)“籌資費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為籌集業務活動所需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總額,包括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手續費等。本項目應當根據“籌資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11)“其他費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以上費用項目之外發生的其他費用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12)“限定性淨資產轉為非限定性淨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當期從限定性淨資產轉入非限定性淨資產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限定性淨資產”、“非限定性淨資產”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3)“淨資產變動額”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當期淨資產變動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收入合計”項目的金額,減去“費用合計”項目的金額,再加上“限定性淨資產轉為非限定性淨資產”項目的金額後填列。
三、現金流量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某一會計期間內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2.本表所指的現金,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包括現金、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現金等價物,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除特別指明外,以下所指的現金均包含現金等價物)。
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現金等價物的範圍,並且一貫性地保持其劃分標準,如果改變劃分標準,應當視為會計政策變更。民間非營利組織確定現金等價物的原則及其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
3.現金流量表應當按照業務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分別反映。本表所指的現金流量,是指現金的流入和流出。
4.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採用直接法編制業務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採用直接法編制業務活動現金流量時,有關現金流量的信息可以從會計記錄中直接獲得,也可以在業務活動表收入和費用數據基礎上,通過調整存貨和與業務活動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變動、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項目後獲得。
5.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接受捐贈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取得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捐贈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收取會費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據章程等的規定向會員收取會費取得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會費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3)“提供服務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據章程等的規定向其服務對象提供服務取得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提供服務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4)“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銷售商品取得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商品銷售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5)“政府補助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政府撥款或者政府機構給予的補助而取得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政府補助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6)“收到的其他與業務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到的除以上業務之外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7)“提供捐贈或者資助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捐贈或者資助支出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業務活動成本”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8)“支付給員工以及為員工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開展業務活動支付給員工以及為員工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民間非營利組織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等,在本表“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9)“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購買商品、接受服務而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業務活動成本”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0)“支付的其他與業務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項目之外支付的其他與業務活動有關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管理費用”、“其他費用”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出售、轉讓或者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之外的短期投資、長期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長期投資收回的股利、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現金資產。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對外投資而取得的現金股利、利息,以及從被投資單位分回利潤收到的現金;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投資收益”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3)“處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所收回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處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所取得的現金,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之後的淨額。由於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固定資產等長期資產損失而收到的保險賠款收入,也在本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各項之外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其他現金流入如果金額較大的,應當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5)“購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購買和建造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借款利息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6)“對外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進行對外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包括取得除現金等價物之外的短期投資、長期投資所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7)“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各項之外,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果其他現金流出金額較大的,應當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8)“借款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舉借各種短期、長期借款所收到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9)“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項目之外,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果其他現金流入金額較大的,應當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0)“償還借款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以現金償還債務本金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籌資費用”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1)“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實際支付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等。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長期借款”、“籌資費用”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2)“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項目之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賃費。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長期應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3)“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外幣現金流量及境外所屬分支機構的現金流量折算為人民幣時,所採用的現金流量發生日的匯率或期初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與本表“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中外幣現金淨增加額按期末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
(24)“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本年度現金及現金等價物變動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業務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和“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項目的金額合計填列。

會計報表附註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當披露以下內容:
(一)重要會計政策及其變更情況的說明;
(二)董事會(或者理事會或者類似權力機構)成員和員工的數量、變動情況以及獲得的薪金等報酬情況的說明;
(三)會計報表重要項目及其增減變動情況的說明;
(四)資產提供者設定了時間或用途限制的相關資產情況的說明;
(五)受託代理業務情況的說明,包括受託代理資產的構成、計價基礎和依據、用途等;
(六)重大資產減值情況的說明;
(七)公允價值無法可靠取得的受贈資產和其他資產的名稱、數量、來源和用途等情況的說明;
(八)對外承諾和或有事項情況的說明;
(九)接受勞務捐贈情況的說明;
(十一)有助於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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