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為回響產學結合適應時代需求而提供的攻讀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全國統考/考研)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於在職研究生。在職研究生只有畢業證,沒有學位證。畢業證代表研究生學歷,學位證代表碩士學位,畢業證由教育部頒發,學位證由學校頒發。2017年之後非全日制研究生誕生,非全日制研究生雙證齊全,既有畢業證,也有學位證,雙證唯一區別為畢業證上的學習方式註明“非全日制”字樣。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相同,都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基本介紹

簡介,教育部檔案,準確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統一下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計畫,統一組織實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錄取,堅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同一質量標準,做好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管理工作,主要特點,學習形式多樣,嚴進嚴出,學分制管理,全成本收費,報考條件,基本規範,發展規劃,問題成因,培養模式,提高認識,改善管理,拓展資源,

簡介

人才培養模式是高校各種教育教學要素遵循一定的教育原則所形成的主要關聯方式,是高校人才培養工作的基本流程,它主要解決的是“培養什麼樣的人”和“如何培養人”的問題。
儘管歷史較短,然而各高校在參照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培養模式的基礎上經過不斷的探索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培養模式。
我國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的在於拓寬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培養渠道,更好地服務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為了使我國的研究生教育儘快步入快車道,1980年國家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第五、六條規定,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歷的人員,通過碩士或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一定的學術水平,即可授予相應的學位。這就為我國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打開了大門。
為了規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國家相繼頒布《關於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的試行辦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在職人員碩士、博士學位暫行規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等多個檔案。這些檔案對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工作進行了具體規定。例如,《規定》強調,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有權向同等學歷人員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的單位可以在已授予畢業研究生學位的學科、專業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也就是說,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前提條件是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培養資格。不難理解,國家政策的主要出發點在於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質量。
20世紀80年代,國家的工作重心逐漸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高層次專門人才嚴重短缺。為此,國家決定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已經形成規模龐大、類型多樣、科類繁多、層次豐富的喜人局面,為國家的現代化建設大量地輸送了亟需的各類人才。

教育部檔案

準確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錄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規定執行;2016年12月1日後錄取的研究生從培養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區分。

統一下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計畫

從2017年起,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類分別編制和下達全國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相關投入機制、獎助和收費等政策按《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執行。

統一組織實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錄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的招生簡章須明確學習方式、修業年限、收費標準等內容。考生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培養單位招生簡章自主報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堅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同一質量標準

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社會需求自主確定不同學科、類別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據培養要求分別制定培養方案,統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

做好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管理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所在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研究生培養單位要調整現有的招生計畫安排辦法,規範招生宣傳和正確引導,加強學籍管理,完善研究生獎助體系,強化培養過程管理及質量保障體系建設,確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質量。

主要特點

雖然我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在參照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但是其人才培養模式還是形成了自身的特點。

學習形式多樣

國際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學習形式主要有三種:論文型學位;課程型學位;論文、課程分別型學位。
與此不同,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學習形式是多樣的。多樣化的學習方式有力地拓寬了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生源範圍,為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培養創造了條件。

嚴進嚴出

"嚴進"指的是納入全國統考,與報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同參與一年一度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嚴出"指的是執行與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相同的畢業要求,保證其質量上的高水準。在入學條件上,美、英、日等研究生教育大國制定的標準僅僅為"本科學歷"+"一定程度的英語水平"。然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想獲得學位,則必須在課程修讀與學位論文上付出努力。與此相反,我國執行的也是更高標準。對於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入學條件學歷要求為本科。但是,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想獲得相應的學位,則必須在完成學位課程的基礎上完成一篇與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等質量標準的學位論文。採用"嚴進嚴出"的培養策略,[5]較好地保障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質量。

學分制管理

國際上,對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教學實行的是學分制管理。每個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一定學分才能如期畢業。在美國,如果學生每學期修讀的學分低於10就可能失去財政補助,並且難以按時畢業。[4]我國對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教學管理實行的也是學分制。學生都必須完成與全日制研究生相同的學分才有資格進入論文撰寫階段。學分制的運用不僅突出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靈活性,還有效地提高了其聲譽。

全成本收費

據介紹,美、英兩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獲得貸款和補助方面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4]與此不同,我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實行的是全成本收費制度。一方面,學生必須按修讀學分繳納學費。雖然各校的收費標準不同,但主要參照全日制研究生的收費辦法;另一方面,學生無法獲得貸款和補助。在我國,研究生獲得貸款和補助是一種高競爭項目,需要經過一系列嚴格的、開放性程式。在這樣的背景下,非全日制研究生是無法與全日制研究生展開競爭的。毋需諱言,全成本收費辦法給非全日制研究生增加了沉重的經濟負擔,部分考生因此放棄入學機會。

報考條件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採取“分列招生計畫、分類報名考試、分別確定錄取標準”的招生考試模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執行教育部統一的報考要求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含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學位碩士。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除外),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8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其中同等學力人員是指:
①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8年9月1日),且達到報考單位根據培養目標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④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5.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已取得報考專業大學本科8門以上主幹課程的合格成績(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2)已在公開出版的核心學術期刊發表過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術論文,或獲得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省級以上科研成果獎(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過省級以上科研課題。
(二)報考專業學位的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一)中第1項、第2項、第4項的要求;
2.考生的學歷和工作經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歷;
(2)高職高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歷,且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的考生,報考條件見《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碩士研究生簡章》。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畫的考生,應為高等學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高等學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各招生專業均可接受符合該專項計畫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其初試成績進入複試的基本分數線由我校根據報名情況、初試情況並結合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自行劃定。
(五)已經在讀的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在讀單位學籍管理部門書面同意後方可報考。
(六)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領域外,各院系的各招生專業均接收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高等學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為碩士學位研究生。在高校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請直接與院系聯繫推免生接收事宜。所有接收的推薦免試生,應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網“推免服務系統”參加網上報名並完成相關的複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等報考接收手續。

基本規範

一方面,我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需要大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和體系亟待規範,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從一種戰略的高度規範和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一)構建規範的研究生層次終生教育體系在科技發展迅猛的21世紀,知識的更新速度日新月異,特別是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技術等更是每年以幾何級數在增長,知識老化的周期在縮短,傳統的教育和學習模式已無法滿足人們對獲取知識的要求。建立學習型社會、實現終身教育已成為我國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從2001年起,國家對參加高考考生的年齡限制已放開,任何一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有權利接受正規的本科高等教育。這種形式必然要擴展到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層次。
我國專業學位類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發展迅速,而且比較規範,但發展專業學位的宗旨是為了滿足行業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需求,如工程碩士MBA、MPA、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而且對參加學習的人員有從事行業的局限和年齡限制等,一般規定為學員需要至少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且單位委託培養和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其教育類型尚無法達到終身教育之目的。而且專業學位教育是以行業需求作為教學的依託,專業學位研究生所接受的訓練是行業覆蓋的知識,其教學更注重案例教學,以解決實際工作所遇到問題的能力作為評判專業學位教學質量的最重要指標,深層次的學科理論研究並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的,因此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也屬於套用型研究生教育。這種研究生教育無法覆蓋所有學科專業及博士、碩士層次,僅依靠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模式的變化顯然也難以構成完整的研究生層次的終身教育體系
因此,規範和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應最大範圍地涵蓋我國現有的學科專業,使每一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完成本科教育後都有接受研究生層次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對於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再有工作單位性質、工作年限、年齡和社會身份的限制,以形成我國研究生層次的終身教育體系。鑒於在所有的學科專業首次大範圍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方面的經驗不足,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首先只能在碩士層次展開,待條件成熟、經驗豐富後再逐步推廣到博士層次。
(二)形成與國際接軌的研究生教育管理體系縱觀國際上現代研究生教育管理體系,從學習時間上劃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二種類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年學分值或每學期在校學習時間雖然少於全日制研究生,但總學分值和學習時間與全日制研究生完全相同,無論何種研究生,一般均實行註冊制、彈性學制和完全學分制。研究生的培養費用也是來自多渠道、多方面的,政府、企業或導師的資助一般面向全日制研究生,但是如果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夠負擔起自己的培養費用,並且滿足培養的前期條件,如具有本科學歷、通過必要的入學考試等,他們可以進入研究生層次的學習、獲得研究生學位
我國研究主生費教育制度由於歷史原因尚未建立。但事實上,許多單位委培或自籌經費培養研究生的培養費是由學生自己支付的,尤其是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存在相當數量的這種狀況。考慮到在職人員工作繁重以及不占用或較少占用學校緊張的後勤資源之特點,因此規範和發展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應實行收費制、註冊制、彈性學制和完全學分制
博士生的培養由於是高層次的專門人才培養,博士學位論文水平作為最終體現其是否達到培養目標的主要標誌,世界各國的博士生最終都必須撰寫博士學位論文。但在碩士生的培養方面,我國21世紀初只有課程學習與學位論文並重的唯一培養模式,每一位碩士生要獲得學位,最終都必須完成一定量的研究工作井撰寫學位論文。這種單一的模式不可避免地會對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產生不利影響,對於自費參加研究生教育並且沒有科研依託單位和科研課題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現有的碩士學位標準,他們是難以達到要求的。因此規範和發展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須對現行的碩士生培養模式和標準進行改革,實行國際上通行的課程碩士培養模式,將碩士學位論文折算成一定的學分,允許研究生以特定的課程學分替代論文研究,使我國的研究生教育逐步形成與國際接軌的培養體系。
(三)建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體系非全日制研究主培養質量是關係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能否被社會認可和長久生存的重要因素,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須緊緊抓住質量這條生命線。針對眾多的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出現了質量失控的現象,國家曾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規定,如統一考試等,但由於個別單位在開班前的宣傳中將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與獲得碩士學位聯繫在一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質量失控的趨勢仍難以完全遏制。
培養高質量的高層次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目的。而保證學位授予質量又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由於高校的師資和教學資源有限,無法一時全部滿足社會對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各培養單位必須要有培養人數的限制,即存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限額,具體可由國務院學位辦根據各高校的情況制定。同時還必須設立規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入學選拔考試,實行以能力評價為主的全國非全日制研究生人學報名資格考試和選拔性的專業知識考試,這是規範和發展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其中入學報名資格考試由國家每年統一組織一次,考生的考試成績實行有效期制,即通過考試後的2至3年內,再通過培養單位組織的專業方面的入學考試才能成為非全日制研究生。
對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儘管在入學標準、培養模式、課程體系、學生管理方式、學位類型等各方面會與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存在一些區別,但不應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看作是兩個完全獨立的體系,否則將導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培養質量上的雙重標準。如果存在這種雙重質量標準,很容易造成非全日制的質量應該比全日制的低一些的錯誤認識,社會上的習慣思維也會認為全日制教育是正規教育,而非全日制教育是非正規教育,因此無形之中會對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規範和發展帶來不良影響。建立與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質量完全一致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質量標準,是保證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有效措施。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可以採取彈性學制完全學分制等不同於全日制研究生的過程管理模式,但在質量上必須實行與全日制研究生一致的標準

發展規劃

按照實施人才戰略的總體要求,為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將努力建設一支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高素質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特別是堅持以高層次人才培養為重點。規範和發展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正是順應時代的呼喚,落實國家人才戰略工程的最佳形式,它將與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一起共同構成高層次人才可持續發展的終身教育體系
(一)人力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巨大社會需求高層次人才存量資源年齡斷層處在臨界狀態。據國家人事部門統計,1989年,全國共有各類高級專業技術人員93.4萬人,其中80%的人員將在2000年前退休,年均退休6萬人。1991年,全國高校專任教師中有教授15700人,其中50歲以上的占96.5%,其中90%以上也在2000年前退休。當年中科院系統有正副研究員15000人,其中82%(12350人)也在2000年前退休。以上累計退休人員總額高達70萬人左右。1998年我國共有158.4萬名高級職稱人員,其中55歲以上者47.1萬人,占29.7%;46至54歲者60.3萬,占38.1%;預計其中約有65%的人員將在2010年前退休,即103萬人。因此今後10年內我國每年將有8.7萬名高級人才退出現有崗位,而全國每年畢業研究生僅在6萬至7萬左右,如維持其發展速度,每年將出現2萬至3萬高級人才的空缺。
而另一方面高層次人才增量資源需求日益旺盛。21世紀初對國家GDP增長貢獻較大的三資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中,研究生在員工中所占比例一般在20%至30%左右,而在信息產業這一新經濟領域的企業中,比例更高。在生物製藥、通信、計算機等高新技術,經濟管理、法律等高層次第三產業供求比例高於1:10,個別專業如法律等高達1:40。
(二)高等教育呈現規模超常規擴張和層次高移發展趨勢根據國家總體發展戰略,高等教育正在加快發展步伐,預計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將達到甚至超過15%,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的目標將提前實現。社會需求的人才層次高移發展趨勢日益明顯。與經濟結構調整同步,高等教育需求正加快實現高移化,據上海市開展的"九五"期間人才需求預測,上海市支柱產業和高層次第三產業的15個行業,總體上研究生需求增長率最高,平均為21.52%;本科生次之,平均為11.63%:專科生最低,平均為3.98%。而據上海交通大學2012年研究生畢業分配情況進行統計,參加分配的畢業研究生共有745人,但各企業、單位需求人數卻高達16391人,需求比高達22:1,有些專業,如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需求比甚至高達70:1。另外在2013年的工程碩士生的報考過程中,上海交通大學雖然僅有600人的招生規模,但2012年9月已有1600人報名,由此可見,高層次的研究生教育,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迅速成為社會需求的熱點。
根據國際經驗,非全日制研究生占研究生總量規模比例一般在20%至50%之間,按2005年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規模達60萬人(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的"十五"研究生髮展規劃)預測,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按全日制研究生規模的50%比例測算可達30萬人,按40%比例測算可達24萬人。
與世界已開發國家較成熟的研究生教育體系相比較,我國已初步形成層次結構、學科結構、類型結構、形式結構四種基本結構框架,總體上可分析評價為:(1)層次結構與學科結構相對比較明確,而類型結構與形式結構相對不夠完善和規範,主要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度及其規範尚未建立;(2)類型、形式結構中,科學學位全日制研究生相對比較完善和規範而專業學位正在迅速發展之中,非全日制學位和非修業型學位制度尚在探索建立之中;(3)在初步探索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過程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辦班目的與功能逐漸偏離方向,成為單純追求學位和辦學經濟效益的手段;在職人員申請學位類型的外語水平統測和專業綜合水平考試通過率較低,弄虛作假和質量失控已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
我國尚未規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又可分為兩種模式:(1)依附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之中;(2)自成獨立體系。前者主要分布為:科學(學術)學位中少量的在職人員;專業學位中的相當部分(其中MBA為大多數)在職人員。自成獨立體系的為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學位形式,這一形式具有中國特色,也受到了社會歡迎,但未與國際研究生教育主體形式接軌(也不同於非學校教育的日本論文博士)。由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未從制度上規範,致使以學習型社會和終身教育為核心理念的現代研究生教育在中國的發展受到抑制。在職人員及在校應屆畢業生通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進行多次學習、多學位授予的需求不能很好地得到滿足,通道未能打開,而某些辦學機構和單位利用上述需求的非法辦學和非法取得學位、學歷等弊端和現象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規範辦學秩序。
而實際上,我國在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方面已具備一定的經驗和基礎。在專業學位中,大多數已參照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度規範走上健康發展軌道:對同等學力申請學位採取了外語課程水平統一考試和對部分專業必修課程實行題庫考試,有效控制了質量。有的在辦學模式、教學模式方面探索了針對性強、靈活多樣的與全日制研究生相區別的新途徑、新形式;初步探索了通過多渠道集、籌、融資和研究生繳費上學的新體制。在此基礎上,建立從招生、考試、教學、論文答辯、學位授予等一整套規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
當然規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主要針對當前該形式的不規範。規範的目的是完善、拓展現行研究生教育與學位授權體系,而非改變、更換這一體系。在校生實行現行規範,在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規範通過並被社會接受後,新入學者可選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既有區別又互相溝通互補的培養和學習形式。而且在不影響現有專業學位工作前提下,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試點,有利於體系內部接軌。

問題成因

不論是在職攻讀專業學位還是同等學力申請學位,它們的培養模式均涉及到招生、培養目標、課程學習、學位論文等多個要素。考察諸要素的關聯方式不難發現,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培養模式呈現出強烈的“學術化”色彩。從某種程度上說,這也是導致人們認為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質量低下的根本原因。
招生重視理論知識的掌握
為了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生源質量,針對在職攻讀專業學位,國家設立了聯考制度;對於同等學力申請學位,則有入學資格審查制度。就在職攻讀專業學位而言,雖然各種專業學位入學考試的科目不一,但都重視對理論知識的考察。[1]例如,法律碩士入學考試設有外國語、專業綜合兩門考試科目。為了便於考生順利通過考試,教育部分別公布了考試大綱。將其與法學碩士的考試大綱進行比對,發現兩者相差無幾。對於同等學力申請學位,雖然沒有類似的入學考試,但是同樣重視考查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例如,《規定》強調申請人應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材料,內容包括:學士學位證書;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供的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等。人們相信,這些材料完全可以體現申請者的理論修養。
培養強調理論知識的學習
課程學習、科學研究、導師指導等是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培養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就在職攻讀專業學位而言,培養過程非常重視學生對理論知識的學習。儘管缺乏直接證據,但是一項針對全日制教育碩士課程設定的調查顯示:超過三分之二的學生認為教育碩士課程設定不合理。學生們認為,課程結構和內容的理論化傾向過於嚴重,無法滿足自身職業發展的需要。[5]學位論文是科學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一項調查顯示,不論是全日制還是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與學術學位碩士生的論文選題均以套用基礎研究占多數,不同學位類型的研究生論文選題區分度不明顯。[6]在導師指導方面,受自身知識構成等因素的制約,許多導師缺乏良好的實踐能力。因此,導師更加傾向於對學生在學理方面進行論文指導。就同等學歷申請學位而言,培養過程同樣重視學生掌握理論知識。眾所周知,學位論文是同等學力培養工作的最重要一環。關於同等學力申請學位的論文水平認定,《規定》強調申請人提交的論文應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不難發現,這些要求更多地是從學術標準出發的。
學位授予重視理論知識的考查
首先,從學位論文評閱的組成人員來看,學術水平高的專家占大多數。就在職攻讀專業學位而言,答辯專家主要由學術水平高的專家組成。例如,某高校就規定,“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5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研究生導師,1人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至於同等學力申請學位的答辯委員會的組成,《規定》強調學位授予單位聘請至少三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近年來在科學研究中有成績的專家。也就是說,遴選答辯專家主要依據的是學術標準。其次,從學位論文評閱的標準來看,學術性指標占主導地位。例如,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制定的培養方案及學位論文規範中強調,論文應當對國內同類課題的研究進行梳理和歸納,或者對同類課題在實踐中的現狀進行梳理和歸納,說明這個課題目前存在的爭議焦點與未解決的問題。至於同等學力申請學位,學位授予標準完全與全日制研究生相同。
比如,某高校就規定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必須在省級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並且學位論文學術標準不得低於全日制研究生的要求。
“學術化”的培養模式給我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蒙上了一層陰影。許多時候,人們甚至給其貼上了“低質量”的標籤。
採用“學術化”的培養模式既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掣肘。前文述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是參照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培養模式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這種做法有其歷史根源:一方面,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在美國,非全日制與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學習形式可以互相轉移,僅以每學期所修學分數進行區分。[2]另一方面,符合我國的國情。歷史上,我國並無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經驗,這就迫使人們必須借鑑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成功做法。眾所周知,我國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以培養高校教師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員為使命的,因而具有濃厚的學術色彩。現實中,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培養模式改革還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
一是認識滯後。一方面,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當做創收的重要來源。重視經濟效益,忽視質量效益,這一現象在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表現得尤為突出。[7]由於實行全成本收費,部分高校肆意增加辦班數目以求獲得更多的經濟收入,嚴重地損害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聲譽。另一方面,定位偏差。不顧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特點,盲目照搬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導致培養質量普遍“低下”。[7]眾所周知,非全日制研究生多為單位的骨幹,在單位承擔著繁重的工作任務,他們沒有時間和精力進行同等程度的理論學習。思想認識上的滯後導致多數高校熱衷於擴大培養規模,卻無心進行培養模式的改革。
二是管理不善。突出表現在難以有效地激勵教師從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培養工作。目前許多導師不願意對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進行指導,為此,個別高校甚至委派在校研究生給學員上課。[7]原因在於,對非日制研究生的指導,導師必須付出更多的精力。一方面,多數導師自身接受的是全日制訓練,也習慣於給全日制研究生進行指導;另一方面,導師缺少實踐經驗,難以提出適合學生髮展的研究項目。對於導師的激勵,高校採用的主要方式是物質上的,如發放各類補貼。然而實踐證明,這種做法難以達到預定目標。管理上的不善導致高校難以使最優秀的教師熱心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指導。
三是資源缺乏。培養模式的改革離不開資源的支撐。資源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它包括多種項目。然而對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來說,主要是經費和師資方面的問題。研究生教育是一個高花費項目,如教師工資、實驗設備、圖書資料等,因而需要大量經費。然而,我國高校的經費來源還比較單一,主要為國家撥款。在優先保障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基礎上,能夠用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經費已經寥寥無幾。雙導師制度被認為是提高套用型人才培養質量的有效措施。然而,“雙師型”教師的極度緊缺阻礙了這一制度的有效實施。

培養模式

目前為止,本文的討論主要基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應該將培養套用型人才作為自身的使命。不論是在職攻讀專業學位,還是同等學力申請學位,如果依然採用“學術性”色彩濃厚的培養模式無益於培養質量的提高。為此,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應該著力建設產學研結合的培養模式,突出其“套用性”特徵。

提高認識

高校應該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辦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強調“一切為了學生,一切依靠學生”。為此,高校應該摒棄“經濟利益”至上的觀念,切實將學生的發展放在首位。在此基礎上,積極與考生所在單位聯繫,建立良好的信息聯動機制;大力推進課程培養體系改革,突出“套用型”特徵;改革學位論文評價體系,引導學生從事套用性強的課題的研究。等等。

改善管理

高校應該積極改善管理,激勵教師從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教學與指導工作。為此,高校應該繼續提高教師的津貼標準。雖然面臨嚴峻的財政壓力,但高校依然可以通過壓縮其他方面的開支,給予教師更高的物質獎勵。更重要的是,應該給予教師在培養學生方面更多的裁量權。這種裁量權涉及許多方面,包括招收什麼樣的學生、採用什麼樣的標準招收學生及通過什麼方式培養學生等等。

拓展資源

必須承認,資源緊缺是每一個高校都無法迴避的問題。然而,高校可以努力拓展資源。一方面,挖掘自身潛力。許多證據表明,高校的浪費現象是驚人的。個別高校大興土木,因而導致債台高築。為此,高校應該厲行節約,推行更加嚴格的會計制度,將有限的資源更多地用於培養模式的改革。另一方面,獲得企業的支持。高校與企業的聯合可以獲得“雙贏”。對企業而言,既可以獲得高素質的人才,還可以得到技術上的支持;對高校而言,可以獲得經濟上的支持,還可以獲得所亟需的“雙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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