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專項大檢查活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專項大檢查活動的通知》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一則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今年1—8月,全省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251起,死亡362人,重傷317人。進入7月份以來,接連發生多起社會影響面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安全生產形勢較為嚴峻。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交通安全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抓好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出行和生命財產安全,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大檢查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檢查重點內容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通過組織全面深入的安全生產檢查,認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行業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整治工作,落實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檔案以及全國、全省交通安全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省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緊急通知》(青安委〔2012〕7號)和《關於迅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再排查再整改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的通知》(青安委〔2012〕8號)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年”、“道路客運安全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及旅遊包車客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
(三)運輸企業和計程車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道路客運、旅遊包車、危險品運輸、客運站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長途客運班線審批和監管情況,長途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制度、長途客運凌晨2點至5點休息制度執行情況;超員超載、超限超速、違法載客、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無牌行駛、農用車載人和機車超載等違法行為的查處情況;車輛是否按照規定安裝GPS情況,車輛GPS動態監控平台使用和管理情況,是否有專人監管,並及時發現、提醒、糾正違法違規行為;運輸企業是否開展班線途徑道路的安全適應性評估,合理確定營運線路、車型和時段。
(五)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旅遊包車、校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落實逢車必查、必登記、必糾違要求的情況;嚴把客運車輛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情況。
(六)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駕駛人培訓機構監管、客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等情況。
(七)檢查車輛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客運車輛是否足額購買法定保險,杜絕“病車”營運。
(八)危橋、危涵加固與改造、重點路段隱患治理情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實施及長大橋和隧道監控監測情況。邊施工、邊通車路段的車輛安全保通情況,是否按規定設定提示、警示標誌牌或誘導標誌標線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公路養護生產作業安全防護情況。危險路段、危險橋樑等安全警示及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對不具備客運車輛安全通行的鄉村道路和凝凍道路,是否堅決禁止客運車輛通行。檢查凝凍道路是否落實防凍、防滑措施。
(九)“國慶”長假期間小型客車高速公路免費通行安全防範措施、應急預案制定落實情況。
(十)農機駕駛培訓機構監管和駕駛人考試發證情況;拖拉機及聯合收割機登記、檢驗工作開展情況;農機掛牌率、檢驗率和農機駕駛人持證率,對農機違法上路運輸、載人的查處情況。
(十一)校車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情況。
(十二)其他。
二、 檢查時間
從9月30日起至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和安全責任,對檢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明確整改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並採取應急措施,將安全隱患限期整改,嚴密防範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二)省公安廳會同省交通廳、省農牧廳、省安全監管局、省旅遊局等部門組成督查組,對開展此次大檢查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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