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導演

簡稱“導演”。各類電視節目藝術創作的總負責人。在電視劇等攝製組中,他的任務是將文學本所提供的信息內容轉換成“視聽語言”,並以電視劇或其它電視節目的形式搬上螢幕,展現在觀眾面前,其工作內容,首先是體現在“導演闡述”中的整體構思,這集中體現了導演本人在藝術創作上的美學傾向和個人風格,通訊對各專業部門的具體要求。導演要組織內各專業的創作人員,進行整體協調的創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視導演
  • 簡稱:導演
  • 定義:各類電視節目藝術創作的總負責人
  • 要求:組織內各專業的創作人員
他既要有總的藝術界定,又要充分調動各專業創作人員的發揮各自獨特藝術效益的組織能力。導演不僅是藝術創作的“頭兒”,他還是全組生活的軸心。一劇成敗在於導演的專業水準。更重要的是取決於他本人的吸引力,或稱為組織調動創作人員生產積極性的領導水平。
導演在接到文學本後,首先與製片主任一起籌建攝製組,籌備開拍前的各類工作。其中包括選定主創人員,選演員,組織全組創作人同體驗生活,研究各種資料,統一創作意圖,分鏡頭,作出拍攝預算,采外景等。開拍後,主要是指導演員創作、掌握表演分寸,統籌各專業在創作上協調性等。“停機”後,與剪輯一同剪出全部畫面,並與錄音師攜手完成全片的聲音創作、聲畫結構等任務,直至混合錄音,全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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