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法案

1900年經美國國會通過的野生動植物保護法,英文名為Lacey Act, 主旨是通過立法保護野生動植物,禁止非法獲得、加工、運輸和買賣野生動植物和魚類的貿易,禁止對野生動植物的運貨檔案造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斯法案
  • 時間:2008年5月22日
  • 修訂目的:增加了打擊木材的非法採伐
  • 功效:打擊野生動物犯罪最有力的工具
什麼是美國雷斯法案?
1969年、1981年、1988年做過修訂
2008年5月22日
美國農業部重新修訂了此法案,增加了打擊木材的非法採伐。
可能涉及的主要違法行為
1.在違反任何國家植物保護法規的情況下擅自取走、運輸、擁有或出售的植物
2.在沒有繳付必需的林區使用費、稅費或未付費的情況下擅自取走、運輸、擁有或出售的植物
3.在違反任何植物出口或轉運法規限制的情況下擅自取走、運輸、擁有或出售的植物
2008年5月22日,美國雷斯法案修正案正式生效。這部禁止非法來源植物及其製成品(林產品)貿易的新法律,是對一部具有百年歷史,以首個表示支持該法案的美國國會議員雷斯來命名的“雷斯法案”修訂而成的。美國《雷斯法案》只是2007年美國糧食、保護和能源法案(俗稱“美國農業法案”)的一部分,一直以來是美國相關機構打擊野生動物犯罪最有力的工具之一。現新的美國《雷斯法案》修正案延伸至植物及其製品(林產品)貿易,它認可,支持其它國家管理本國自然資源中做出的努力,並對企業交易來自合法渠道的植物及植物製品(林產品)提供有力的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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