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輥式破碎機(雙輥式破碎機)

對輥式破碎機

雙輥式破碎機一般指本詞條

對輥式破碎機適用於冶金、建材、耐火材料等工業部門破碎中、高等硬度的物料。該系列對輥式破碎機主要由輥輪組成、輥輪支撐軸承、壓緊和調節裝置以及驅動裝置等部分組成。出料粒度的調節:兩輥輪之間裝有楔形或墊片調節裝置,楔形裝置的頂端裝有調整螺栓,當調整螺栓將楔塊向上拉起時,楔塊將活動輥輪頂離固定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輥式破碎機
  • 外文名:Roll Crusher
  • 類型:機械設備
  • 用於:破碎中、高等硬度的物料
  • 適用:冶金、建材、耐火材料
簡介,工作原理,使用領域,注意事項,裝調運轉,安裝和調整,試運轉,保養措施,質量辨別,

簡介

對輥式破碎機適用於冶金、建材、耐火材料等工業部門破碎中、高等硬度的物料。該系列對輥式破碎機主要由輥輪組成、輥輪支撐軸承、壓緊和調節裝置以及驅動裝置等部分組成。出料粒度的調節:兩輥輪之間裝有楔形或墊片調節裝置,楔形裝置的頂端裝有調整螺栓,當調整螺栓將楔塊向上拉起時,楔塊將活動輥輪頂離固定輪。

工作原理

對輥式破碎機將破碎物料經給料口落入兩輥子之間,進行擠壓破碎,成品物料自然落下。遇有過硬或不可破碎物時,對輥式破碎機的輥子可憑液壓缸或彈簧的作用自動退讓,使輥子間隙增大,過硬或不可破碎物落下,從而保護機器不受損壞。相向轉動的兩輥子有一定的間隙,改變間隙,即可控制產品最大排料粒度。雙輥破碎機是利用一對相向轉動的圓輥,四輥破碎機則是利用兩對相向轉動的圓輥進行破碎作業。

使用領域

對輥式破碎機(對輥破碎機)適用於在水泥、化工、電力、礦山、冶金、建材、耐火材料、煤礦等行業脆性塊狀物料的粗,中級破碎,其入料粒度大,出料粒度可調,可對抗壓強度≤160MPa的物料進行破碎。特別是煤炭行業,使用本機破碎原煤,只要經過除鐵、除雜、無須除矸、便可直接進行破碎,破碎出的物料,粒度均勻,過粉碎率低,從而簡化了選煤工藝,降低了投資和生產成本。

注意事項

1.要加強給礦的除鐵工作 。非破碎物(釺頭等物)掉入雙輥間會損壞破碎機,以致造成停車事故。所以在破碎機前應安裝除鐵裝置。
2.粘性物料容易堵塞破碎空間,在處理堵塞故障應停車處理,不可在運轉中進行捅礦。
3.當處理的物料含大塊較多時,要注意大塊礦石容易從破碎空間擠出來 ,以防傷人或損壞設備。
4.對輥式破碎機運轉較長時間後,由於輥面的磨損較大,會引起產品粒度過細,這時要注意調整排礦口或對設備進行檢修。
5.加強對雙輥破碎機設備的檢查 ,對設備的潤滑部位要按時加油 ,保持設備良好的潤滑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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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調運轉

安裝和調整

使用單位參考本說明書所附之地基圖,設計基礎施工圖,將機器穩固定裝在專門設計的基礎上,為了更好地承受機器在工作時所產生的均力,可以在底架下安放枕木木條使整台機器與枕木木條貼合,並留出出料位置。
本機器以完整的裝配形式供應,但須仔細檢查在運輸過程中式較長時間的貯存過程中,機器有無損傷,滑動部分和潤滑部分有無鏽蝕,確定機器完整無損後方可進行安裝,機器安裝,並找準水平之後,然後按圖紙進行傳動部分的安裝,傳動皮帶應調整到鬆緊適當的位置上,壓力彈簧須調到適當位置方可。
全部安裝結束後還要嚴格地檢查各緊固部分不得有鬆動現象。

試運轉

機器安裝完畢後,正式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試運轉。
1、空動轉試驗:
機器在使用現場,須進行不少於2小時連續空運轉試驗,動轉時軸承溫升不得超過30℃、最高溫長不得大於40℃,鏈輪、減速機、三角皮帶輪和軋輥等部分轉動應平穩,無不正常的噪聲,軋輥間不得碰撞。
2、負荷試驗:
在空運轉試驗達到良好的基礎上,方能進行負荷運轉試驗,負荷試驗時間不得少於連續運轉8小時。
測定其實際出料度及產量是否符合要求,並保證軸承溫升不得超過35℃,破碎機工作應平穩,不應有較劇烈的振動,各緊固件應牢靠。各潤滑點必須充滿潤滑油脂。密封應良好,無滲漏現象。
運轉時如發現產量或粒度不符合要求時,可利用活動裝置後端調整螺栓來調整,如發現運轉時電流波動不穩定,則應檢查一下進料粒度是否符合要求,負荷試驗正常後即可投入生產使用。

保養措施

1.無論以何種方式向破碎機供料,均必須設有可靠的除鐵鏽裝置,以防止其他雜物進入破碎機。
2. 檢查主、副傳動齒輪箱內的油位,保證充足的油量供應。
3.破碎機必須空載啟動,啟動前必須檢查和清除破碎機內的留存物料。 檢查主、副傳動齒輪箱內的油位,保證充足的油量供應。
4.啟動破碎機達到正常轉速,並且在無異常情況下才能開始供料。
5.破碎機如長期停用,或初次啟動,應事先用人力轉動大帶輪2—3周,確認機器運轉自如,然後將電機“點動”幾次,當電機轉動方向無誤後,方能正式啟動破碎機。
6.定期抽樣檢查破碎機產品粒度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時可重新調整破碎輥的間距。
7.正常停機時務必事先停止供料,待機內全部物料排除破碎機後才能停機。
8. 破碎機主、副傳動齒輪箱採用齒輪油進行潤滑,夏、冬季期間應及時更換箱內潤滑油。
9.變更破碎機物料的強度、粒度或破碎比時,應重新調定緩衝缸的氮氣壓力。壓力的大小以滿足破碎輥壓緊力的需要為適度。過大的壓緊力會促使機件磨損加快和功率消耗增大。過小的壓緊力將使破碎產物的超粒增多,並使活動破碎輥呈現頻繁的振跳現象。緩衝缸氮氣壓力的使用範圍為1.5—4MPa。
10. 破碎機檢修後,當重新裝配上段破碎輥、夾殼聯軸器時,圓螺母和聯軸器螺栓均應嚴格控制其擰緊扭力矩。擰緊夾殼聯軸器螺栓時,尚須注意其先後順序,應先擰緊對角螺栓,然後擰緊中間螺栓,同時注意聯軸器對分面兩側的縫隙應均勻一致。
11.維護檢修如需開啟主、副傳動齒輪箱的箱蓋時,在重新裝上前必須更換橡膠密封條並在靜止密封面上均勻塗抹一層密封膠,以防密封面滲油、漏油。
12.破碎機上、下段破碎輥平移聯桿裝置的軸承採用油脂潤滑,設計要求採用2號或3號鈣基潤滑脂。正常生產時每工作一星期應將油杯蓋擰緊一周以注入油脂。

質量辨別

一、對輥破碎機機械行業標準試驗方法
1、焊接結構件除銹質量可用樣板對比方法或用止測法檢驗。
2、生產能力可用連續作業按時折算法測定,即將一段時間內(累計時間不少於0.5h)的全部破碎物料進行計算,折算成小時生產能力。
3、出料粒度可用標準篩網孔的篩組進行篩分測定。
4、噪聲的測試方法應符合GB/T 3768的規定。
5、對輥破碎機接合部位密封性試驗採用的機內裝入不少於10塊紅磚進行破碎,接合處應不漏灰。6、非破碎物落入機內的安全試驗則用鑄鐵件做試驗。
7、滾動軸承溫度測定採用溫度計插入軸承座最靠近滾動軸承處,每隔20分鐘測量一次,直到溫度穩定為止。
8、檢驗對輥破碎機的輥子尺寸和電機功率等技術參數的名義值應與產品標牌一致。9、電控箱的絕緣電阻和耐壓性能的試驗方法應按照GB/T 5226.1的規定。
二、對輥破碎機檢驗規則 出廠檢驗:
1、每台對輥破碎機需經質量檢驗部門按本標準出廠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後方能出廠。並應附有產品合格證明書。
2、電控箱1S耐壓試驗為抽檢項目。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新產品試製;老產品轉廠生產;產品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進,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長期停產後恢復生產時;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型式檢驗內容應包括本標準的全部要求,型式檢驗應在合格的入庫產品中抽取一台進行檢驗,檢驗中若不合格,則應加倍抽樣進行復檢,如復檢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合格,如仍有一台不合格時,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3、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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