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融資

集群融資是指若干中小企業通過股權或協定建立集團或聯盟,通過合力減少信息不對稱,降低融資成本,相互幫助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群融資
  • 主要方式: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集群擔保融資
  • 推動措施:.政府支持與協調 
  • 歸類:經濟
定義,主要方式,推動措施,

定義

所謂集群融資是指若干中小企業通過股權或協定建立集團或聯盟,通過合力減少信息不對稱,降低融資成本,相互幫助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

主要方式

集群融資的方式主要包括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集群擔保融資、團體貸款和通過股權聯結建立內部資本市場。
1.中小企業集合債券
國內單個的中小企業要發行債券面臨著擔保機制、風險控制、發債規模與成本等方面的先天不足。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是通過牽頭人組織,以多箇中小企業所構成的集合為發債主體,發行企業各自確定發行額度分別負債,採用統一的債券名稱,統收統付,以發行額度向投資人發行的約定還本付息的一種企業債券形式。
2.集群擔保融資
集群擔保融資是通過同一地方同一產業內的多家企業合作建立擔保公司互助擔保融資的一種融資方式。其典型案例是蘇州地區太倉市的集群擔保融資。
3.團體貸款
中小企業團體貸款是由數家單獨貸款有難度的中小企業聯合起來,組成聯保人,通過繳納一定的風險保證金,銀行分別向這些加入聯保的企業授信,根據授信餘額與參加聯保企業繳納的風險保證金比例不同,各成員企業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團體貸款與傳統的雙邊(借款者和銀行)信貸契約不同,團體借款者一般無抵押品,但相互之間有聯合債務,即如果團體中任何成員違約,則其他成員必須為其償還貸款的一部分。只要團體中有成員的貸款沒有全部償還,那么所有成員都將失去再次從銀行取得貸款的機會,直到貸款被償還為止,失信的成本很高。這種企業之間以資產信用互相擔保的貸款模式把自律自治、第三方信用服務和銀行的信用業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了成員企業自願結合、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優勢互補、聯動發展,較好地降低了銀行與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的風險,使得團體貸款在互相篩選、橫向監督和執行契約等方面優於傳統貸款模式。
實際上,“團體貸款”是銀行將貸款者違約的風險轉嫁給了團體中的其他成員而形成一種社會擔保,這樣做的目的,就是在它們之間形成一種連帶責任,從而激發它們之間的橫向監督,來保證這種無擔保貸款保持較高的償還率。它是橫向監督理論在信貸市場中的一個典型運用。

推動措施

1.政府支持與協調
“集群融資”實質上是一種金融創新,因此需要政府的支持與協調。大連市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是在大連市委、市政府的推動與協調下完成的。大連市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一向高度重視,積極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政策支持,市中小企業局、金融辦等部門採取政策引導、資金支持、推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和企業上市等多項措施,幫助中小企業進行融資,很大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2.企業集群發展
我國目前存在一批低端加工生產,依靠低原材料成本和低經營成本存活的企業,這樣的企業不具有融資優勢。產業集群後中小企業間地域上的鄰近性和產業的相關性,將更有利於銀行對信息的獲取,也更有利於銀行取得規模經濟效應。因此,與合適的企業整合,形成強勢的產業集群,將會大大提高中小企業的集體融資能力。我國各地各級各類的經濟開發區為企業集群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企業也應慎重選擇,“集群而居”。
3.培育合格中介組織
中介組織在金融市場的發展中所起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尤其對於“集群融資”,各發行人可能處於不同產業領域,過去也不一定有較多的業務聯繫,缺少相關人才,融資方案設計複雜等,具有協調能力和專業技能的中介組織在其中的作用超過了其他融資方式。因此,政府應逐步從中退出(作為支持者而不是參與者),著力培育合格的中介組織,提高“集群融資”的市場化運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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