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政府

概念

陽光政府,(Sunlight government ;Sunshine Government)。是指日常行使行政管理職能行為時就像冬天裡的陽光能夠給民眾以清新透明、溫暖親切和滿意可信賴感覺的政府。簡單地說,陽光政府是責任政府廉潔奉公執政為民的親民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光政府
  • 外文名:Sunlight government 
  • 性質責任政府廉潔奉公
  • 類別:新型政府形象
配套制度,陽光論,陽光政府,

配套制度

陽光政府是靠完善制度的貫徹執行來保證以民為本、執政為民的。具體制度有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和責任政府四項制度。
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包括重大決策聽證制、重要事項公示制、重點工作通報制、政務信息查詢制。重大決策聽證制是為了進一步完善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範重大決策行為,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使政府決策充分體現人民民眾的意志和利益。重要事項公示制是為了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促進政府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重點工作通報制是為了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工作的透明度,推動政府各項工作的落實,提高各級人民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重點工作通報必須按照行政管理許可權,分級負責、歸口管理。政務信息查詢制是為了方便公眾獲取政務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規範政務信息查詢服務行為。公布政務信息查詢電話和投訴、信訪、舉報監督電話。
責任政府四項制度包括行政問責制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行政問責制是指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行政負責人進行問責的制度。服務承諾制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工作職能要求,對服務的內容、辦事程式、辦理時限等相關具體事項,通過媒體向社會和公眾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違諾責任的制度。首問責任制是指服務對象到行政機關諮詢或辦理相關事項時,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員認真解答、負責辦理或引薦到相關部門的制度。首位業務受理人即首問責任人。限時辦結制是指行政機關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式和要求處理行政事項的制度。

陽光論

透明,決定了政府必須在陽光下行政,實行政務公開,使人民充分享受知情權和監督權;溫暖,決定了政府必須更加注重以人為本,全力維護和發展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體現執政為民的本質。
堅持執政為民,建設陽光政府,對於新形勢下加強政府建設特別是基層政府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要建設陽光政府,從目前基層的實際情況看,應著力做好如下幾方面的工作:
大力推行政務公開,使公眾知情
當前,我們應結合實際著重抓好如下六個“公開”:一是政府檔案公開。行政機關所制定的一般性政策法規,都應公開在報刊或政府公報上刊登,由公眾依照程式查閱和複製。二是決策過程公開。凡政府的重大決策事項都要公開,廣泛徵求意見,實行民主科學決策。三是政務活動公開。政府各部門的各項重大業務活動、建築工程、重大財政開支以及其他政府的重大事項要採取適當的形式,接受民眾監督,從源頭上防止違法亂紀行為發生。四是辦事程式公開。政府各部門都要在本單位最顯眼的地方將辦事程式公開,方便民眾辦事及監督,並實行首問負責制和“面對面”直接辦事,使民眾感到平等、親切、公正、透明。目前,博羅縣大部分縣直機關都設立了服務大廳,實行“面對面”的平等辦事方式。五是收費公開。要實行一個“視窗”收費,收費項目、標準要經過審批,向社會公開,使民眾清清楚楚交費,明明白白辦事。六是處理結果公開。凡是決策、辦事、處理問題等,其結果要公開,給民眾一個交代,即使暫時不能解決的,也要給民眾解釋清楚,真正樹立“陽光政府“形象。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不斷規範政府行為
陽光下的政府必須是行為規範的政府,行政行為不規範的政府決不是陽光政府。因此,必須不斷規範政府行為。一是要完善政府機關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要把重點放在政府內部管理效率的提高和職能轉變上,放開不該管的事,使政府職能回歸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事務上來,為人民民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產品和服務。二是要嚴格依法行政。堅決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對一些不依法行政的害群之馬要公開曝光,依法嚴懲。
堅持執政為民,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民眾根本利益
要使人民民眾切實感受到自身利益得到維護和發展,切實感受到政府的溫暖。一是要尊重民意。要改革和完善反映民意的制度和建立對話制度,暢通、擴大民意表達渠道,傾聽民眾呼聲。對民眾的呼聲要及時研究,及時反饋。對決策徵集到的所有意見都要充分考慮、篩選、吸收。二是貼近民眾。要堅持深入基層,直接了解民眾之所想、所需、所盼,掌握第一手資料,了解民生,便於決策。三是舒解民困。對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一定要及時解決;對民眾生產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要高度重視,幫助民眾。四是為民謀利。要全力推動經濟發展,使人民民眾從中得到實惠。同時,要增加財政反哺公眾力度,努力提高人民民眾生活水平、提供更多的休閒娛樂設施、醫療衛生、教育等公共產品和服務,不斷滿足人民民眾的需求。

陽光政府

傾聽民意示政於民
把“一元官司”折騰成向省政府和21個地級市政府申請公開信息,再到提起15宗行政複議,揭陽二級殘疾人夏楚輝2010年6月3日終於鬆了口氣——廣東省政府做出複議決定,稱政府超期回復行為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個結果出乎意料,政府拿出了承認錯誤的勇氣,讓我感受到了陽光政府的態度。”
四川規範“省長信箱” 民眾建議5天內可得到回覆
有事給省長信箱寫信,屬於“建議、諮詢類”的,工作人員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屬於“投訴、求助類”的,須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回復,需要調查處理的可延至30個工作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省長信箱”來信辦理工作規則》。
合肥“民眾公議”讓自由裁量更“陽光”
安徽省合肥市政府2010年6月4日前出台了《合肥市行政處罰案件民眾公議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通過從全市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社會團體中選取,市直機關和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單位推薦,向社會公開招募等方式招募公議員,對一些涉及自由裁量權行使的行政處罰案件,經民眾公議團開會討論後方可實施。這是合肥市為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機關的自由裁量權而推行的制度。
銀川推行政務“點題公開” 把民眾最需要知道的事情公開
2010年寧夏銀川市將在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上狠下功夫,深入推進源頭治腐工作,並以政務公開為突破口,推行“點題公開”,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成都:對政務公開弄虛作假將 嚴格問責
成都市政府2010年6月4日前出台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提出將加大行政決策公開力度,通過暢通民意收集和反饋渠道,建立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式,促進科學民主決策,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深圳:政府不採納公眾意見要說明理由
從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職能轉換,深圳在行政服務領域作出新規定,《深圳行政服務管理規定》提出,深圳政府今後要減少行政審批數量,增加行政服務數量。行政機關起草的法規、檔案徵求公眾意見時,對公眾提出的建議不予採納的,都應該在起草說明中給出不予採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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