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縣環境保護局

陸良縣環境保護局為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在區域內開展環境保護行政管理及技術服務等方面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陸良縣環境保護局
  • 地區:陸良縣
  • 職能:環境保護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機構部門,機構人員,主要職能,

機構部門

陸良縣環保局內設6個科(室)和2個直屬事業單位:即局辦公室、監督管理科、自然保護科、污染控制科、法規宣教科、監察室、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測站。

機構人員

陸良縣環保局現有幹部職工50人,其中局機關共有15人,縣環境監察隊12人,縣環境監測站23人。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二)統一監督管理全縣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棄物、噪聲、有毒化學品、放射性等污染防治工作;對污染設施的運轉情況實施監督;負責監督、指導全縣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保護工作;負責調查處理縣內的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三)負責審批縣級職權內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對污染防治設施和城市環保設施和城市環保設施的設計、施工、投產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貫徹執行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的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組織編制本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本縣環境狀況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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