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曉琪(綽號“小辣椒”)因2018年2月25日組織南寧市永和橋聚眾鬥毆案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該案因陸曉琪懷疑其自創“社會搖”舞步被抄襲,雙方通過QQ群約架引發。她煽動百餘人持械鬥毆,導致交通中斷及人員輕傷,成為南寧市江南區法院集中宣判的典型惡性案件。法院認定其為首要分子,依法從嚴量刑。
基本介紹
- 案件別名:2·25永和橋聚眾鬥毆案
- 審理法院:南寧市江南區法院
- 主犯綽號:小辣椒
- 涉案人數:共11人
- 審理時間:2018年12月22日
- 宣判結果:主犯8年,從犯2年半至6年
案件背景
事件經過
案件審理
判決結果
- 陸曉琪:有期徒刑8年
- 其他被告人:3名17歲未成年人及5名成年從犯分獲2年6個月至6年不等刑罰
- 案件審結:全案11名涉案人員均完成司法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