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曉琪(中國聚眾鬥毆案主犯)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陸曉琪(綽號“小辣椒”)因2018年2月25日組織南寧市永和橋聚眾鬥毆案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該案因陸曉琪懷疑其自創“社會搖”舞步被抄襲,雙方通過QQ群約架引發。她煽動百餘人持械鬥毆,導致交通中斷及人員輕傷,成為南寧市江南區法院集中宣判的典型惡性案件。法院認定其為首要分子,依法從嚴量刑。

基本介紹

  • 案件別名:2·25永和橋聚眾鬥毆案  
  • 審理法院:南寧市江南區法院   
  • 主犯綽號:小辣椒   
  • 涉案人數:共11人  
  • 審理時間:2018年12月22日  
  • 宣判結果:主犯8年,從犯2年半至6年   
案件背景,事件經過,案件審理,判決結果,

案件背景

2018年2月,陸曉琪因在QQ群發現他人模仿其“社會搖”舞步視頻,與黃某權發生爭執,雙方在群內互罵並約定鬥毆。陸曉琪組建多人群聊,發布約架信息並鼓動成員製作“紅牛罐”(自製爆炸物)作為武器。

事件經過

2018年2月25日晚,陸曉琪糾集約100人,攜帶刀具、鋼管及“紅牛罐”前往永和大橋南金磚茶城門口,與對方約20人發生械鬥。雙方互擲爆炸物並持械攻擊,導致交通堵塞及方某寬受輕傷二級。

案件審理

南寧市江南區法院於2018年12月22日集中宣判此案,認定陸曉琪為主犯且首要分子,其行為構成聚眾鬥毆罪。法院強調其組織大規模持械鬥毆的社會危害性,採納“從嚴從重”量刑原則。

判決結果

  • 陸曉琪:有期徒刑8年
  • 其他被告人:3名17歲未成年人及5名成年從犯分獲2年6個月至6年不等刑罰
  • 案件審結:全案11名涉案人員均完成司法判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