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輝(原古田縣人民法院一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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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輝,原古田縣人民法院一級法官。

古田縣紀委監委對古田縣人民法院原一級法官陳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審查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輝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福建古田縣
簡歷,人物事件,

簡歷

陳輝(曾用名:陳群),男,漢族,1972年9月23日出生,古田縣城東街道人,本科文化, 1994年12月入伍,200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4年12月至2012年5月,先後任古田縣人民法院幹部、科員、助審員、審判員、民一庭副庭長、刑庭副庭長、副科級審判員;2012年5月至2015年2月,任古田縣人民法院副科級審判員、古田縣平湖鎮黨委綜治副書記(掛職);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古田縣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古田縣平湖鎮黨委綜治副書記(掛職);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古田縣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2016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古田縣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一級法官;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古田縣人民法院一級法官。

人物事件

經查,陳輝在掛職古田縣平湖鎮綜治副書記、平湖鎮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領導小組第二組組長,負責管理山頭頂造福新村期間,為掩蓋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利用職便,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便,夥同他人私分造福新村房屋;利用職便,侵吞公款;利用職便,收受他人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夥同他人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賄送錢款。
陳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古田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古田縣委批准,2020年11月12日決定給予陳輝開除黨籍處分,由古田縣監委給予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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