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新建(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民政局原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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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新建,男,漢族,1975年12月出生,江西峽江人,大專學歷,1994年8月參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4年5月27日,陳新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峽江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4年10月,陳新建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新建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峽江
  • 出生日期:1975年12月
  • 學歷:大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在峽江縣原沙坊江口國小、峽江縣水邊中心國小、峽江縣商務局、峽江縣紀委、峽江縣委辦公室、峽江縣委組織部、峽江縣民政局工作。
曾任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5月27日,據“清風廬陵”訊息,峽江縣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陳新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峽江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0月25日,據清風廬陵:經中共峽江縣委批准,峽江縣紀委監委對原峽江縣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陳新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新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用權任性,在幹部的職務晉升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破壞營商環境,向管理和服務對象轉嫁費用;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設備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新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有關規定,經峽江縣紀委常委會會議、中共峽江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吉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吉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新建開除黨籍處分;由峽江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共峽江縣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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