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斌(中國奧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聯席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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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斌,男,本科,現任中國奧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聯席總裁。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擔任職務,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於加入中國奧園之前,陳先生於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五月擔任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其股份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起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1777,及主要在中國從事物業發展)的附屬公司花樣年集團(中國)有限公司的財務部總經理,主要負責該公司的財務管理。於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期間,陳先生任職於德勤廣州辦事處,主要負責監督審計業務的日常運營,離職前擔任審計與認證經理。陳先生於二零零四年六月獲中國中山大學金融學士學位。

擔任職務

陳志斌先生,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獲委任為奧園健康生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並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調任為非執行董事。陳先生現為中國奧園的副總裁及財務中心總監,主要負責整體資本市場運營及中國奧園的財務管理。

人物事件

2024年1月16日,奧園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違規被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據悉,奧園集團未按時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嚴重違反了《證券法》和《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根據上交所的譴責決定,奧園集團時任財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陳志斌,因未能勤勉盡責,保證公司合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奧園集團及相關當事人對上述處分結果沒有異議,並對由此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時,奧園集團表示將儘快完成2022年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的披露工作。
2024年11月25日,廣東證監局發布關於對奧園集團有限公司、陳志斌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奧園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公司債券發行人,未披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涉及重大訴訟仲裁、董事監事變更的重大事項。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陳志斌未按規定保證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上述有關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2025年4月, 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編號:鄂處罰字〔2025〕2 號), 陳志斌作為時任中國奧園時任執行董事、財務長,知悉 7.98 億元資金占用情況,安排其中國奧園直接下屬冷陽與上市公司聯繫提供資金支持,構成組織、參與、實施案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根據《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證監會公告〔2011〕11 號)第十七條,認定其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對陳志斌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 8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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