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岩石

陳岩石

陳岩石,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人物,是原漢東省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外號“老石頭”,反貪局局長陳陽、陳海、陳山的父親。陳岩石看不過原省委書記趙立春的貪贓枉法,窮一生之力舉報趙立春。與妻子育有一個女兒陳陽和兩個兒子,大兒子叫陳山,小兒子叫陳海。

基本介紹

角色經歷,革命生涯,相關作品,

角色經歷

陳岩石,原漢東省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外號“老石頭”,曾擔任過檢察院的副檢察長,兩袖清風,一心為民,深受愛戴,但是遭到報復,直到退休,也未能再進一步,成為一生的遺憾。可是,他依然初心不改,為民請命。
退休後,他將自己的房子賣掉捐出去,自費住進敬老院,過著幸福的晚年生活。可是,他的這種異類做法,遭到不少人的非議。他卻從不為自己正確的決抉後悔。
他退休後,時刻關注著普通百姓的命運,利用自己早年的威望,幫助他們解決困難。為了阻止非法強拆,他搬把椅子坐在挖土機前整整一夜未合眼。他的兒子陳海也像他一樣嫉惡如仇,是一名優秀的反貪局長,因找到腐敗幹部們涉嫌違法的重要證據而被犯罪分子撞成植物人。
後來,大風廠的下崗職工王文革由於斷了生計,一度綁架老闆蔡成功的兒子,陳岩石知道後親自將孩子換下,中途雖被王文革刺傷但一直勸說他回頭是岸;最後這起綁架案逼得高小琴答應了職工的訴求,王文革也放下了刀;但是陳岩石卻身心受損,最後年老體衰的他病逝在陳海的病床前。

革命生涯

在抗戰時期,陳岩石所在的隊伍打岩台,而不是共產黨員就沒資格背炸藥包參加尖刀班,背炸藥包是共產黨員才有的特權,陳岩石為了搶到背炸藥包的特權,就在隊伍開到岩台郊外時火線入了黨。而當時只有十五歲的陳岩石為了搶到這個“特權”,虛報了兩歲。“背炸藥包是黨員的特權,當年虛報年齡爭搶這個特權時,我甚至都沒想到能活到今天!同志們,我這一生都為搶到這個特權而驕傲啊!”在我們黨的歷史上和革命年代,類似於這種“背炸藥包”的“特權”還有很多,類似於陳岩石這樣的共產黨員也比比皆是。彭德懷同志曾說過:“我彭德懷參加共產黨,黨給我唯一的‘特權’,就是帶頭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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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真的算的上一部良心電視劇,劇中所反映的事件也值得讓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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