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友雲(廣東省第二屆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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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友雲,亭廈村人,原名樹森。生於清光緒十四年(1888)。少弧,習商。

基本介紹

  • 全名:陳友雲
  • 出生地:亭廈村
  • 出生日期:1888年
  • 本名:陳友雲
  • 原名:樹森
青年變賣家產留學日本,在日本參加同盟會(1905年以後)。辛亥革命起,奉令回國策應,與雲青海設機關於汕頭。不一月,潮汕光復。嗣與王雨若、盧浩川等創辦《漢潮報》,抨擊炮方惡勢力。不久被勒令停刊,乃赴南洋,先後在星洲和曼谷與廖正興、高暉石等創辦《天聲報》及《振南報》,作僑胞喉舌。潮汕稍定,回汕頭恢復《漢潮報》,鼓吹共和,反對袁世凱專制。繼而滇軍等部在潮安籌餉擾民,力勸中止。
一九一八年被選為廣東省第二屆議員。嗣潮汕當局擬開徵牙厘,省政府又欲收管金山中學校產,即與陳煥章、何士果等分別抗議,使其作罷。不久與沈友士等發起考選漸屬赴法國勤工儉學學生,擬定章程,分縣定額,指定由地方供給學費,結果選拔二十餘名。
一九二一年二月出任潮安縣縣長,兼庵埠警察所長。五月,在民選縣長中因進行籠絡豪紳活動,被民眾指責為賄選,受到強烈反對。由於洪兆解的支持,於十二月二十九日在潮安的議會通過任縣長。是年倡修潮州西湖,嗣又把舊府署改建為縣政府。一九二三年二月引退北游,任直魯豫巡閱使署顧問。不久回汕,任汕頭市市政廳長。一九二五年赴日本明治大學進修,獲學士學位。一九三五年應李漢魂邀,任廣東省東區綏靖公署總務科長,後又調任東江治河委員會主任,親赴南洋募資三十萬大洋準備治理韓江。逢日寇侵凌,潮汕岌岌可危,遂停辦。
一九三九年二月出任揭陽縣縣長。不久潮汕淪陷,揭也危急,乃力鏟漢奸。一九四○年二月因病到香港休養,任香港賑濟會主任。一九四二年二月十四日香港淪陷。奔韶關,嗣到興寧後方任廣東省糧政局東江儲運處主任。一九四三年九月再任揭陽縣縣長,在任整飭教育,禁種鴉片,贈麥種勸農。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卸任居汕頭。
潮汕解放前夕走避香港,賦閒度晚,於一九七三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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