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友(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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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友,男,漢族,1962年7月生,四川威遠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84年5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威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

2021年10月9日,據內江市紀委監委訊息,陳光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內江市市中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光友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威遠
  • 出生日期:1962年7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4年5月至1986年1月,任威遠縣碗廠鄉團委書記、公安員;
1986年1月至1987年4月,任威遠縣永建鄉代理副鄉長;
1987年4月至1991年7月,任威遠縣永建鄉黨委副書記;
1991年7月至1992年8月,任威遠縣玉林鄉黨委副書記;
1992年8月至1995年10月,任威遠縣越溪鎮組織員;
1995年10月至1998年9月,任威遠縣越溪鎮副鎮長;
1998年9月至1999年1月,任威遠縣碗廠鎮黨委副書記;
1999年1月至2000年8月,任威遠縣碗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0年8月至2008年4月,任威遠縣越溪鎮黨委書記;
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任威遠縣規劃和建設局局長;
2009年3月至2010年10月,任威遠縣規劃和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威遠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任威遠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兼任威遠縣人大常委會專職常委;
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威遠縣人大常委會專職常委;
2017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威遠縣人大常委會專職常委,威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
2021年8月,任威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10月9日,據內江市紀委監委訊息,陳光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內江市市中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2年3月,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內江市市中區紀委監委對威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四級調研員陳光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光友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不按規定程式辦理審批事項,侵害民眾利益;違規採購辦公用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陳光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威遠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威遠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光友開除黨籍處分;由威遠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內江市市中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2年6月,四川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5起工程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典型案例,其中有威遠縣原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陳光友在工程招投標等工作中收受賄賂等問題。
1999年底至2017年1月,陳光友利用擔任威遠縣越溪鎮黨委書記,縣規建局黨委書記、局長,縣住建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標、款項撥付、房地產開發審批監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24人所送人民幣總計2000餘萬元、商鋪2套、車位14個。陳光友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3月,陳光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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