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十一五期間加快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困難的意見

2006年8月24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6〕31號印發《關於“十一五”期間加快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困難的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增強加快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困難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的目標任務;整合資金,加大農村飲水工程建設投入力度;科學規劃,統籌安排農村飲水工程建設項目;以縣為主,抓好農村飲水工程項目實施和管理;切實加強對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的組織領導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十一五期間加快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困難的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6〕31號
  • 印發時間:2006年8月24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6年8月24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十一五”期間加快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困難的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十一五”期間加快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困難的意見
陝政發〔2006〕31號
為了加快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困難,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省政府決定“十一五”期間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農村飲水工程建設步伐,下大力氣解決全省農村民眾飲水困難問題,為全面保障農村民眾飲水安全奠定基礎。
一、進一步增強加快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困難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改革開放以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村民眾飲水安全問題,全省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加快農村飲水工程建設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05年底,全省建成各類農村飲改水工程2.7萬處,初步解決了147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農民民眾的飲水條件和衛生健康狀況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對水資源需求的進一步增加和飲水安全標準的提高,目前我省仍有1306萬農村民眾達不到國家飲水安全標準,占全省農村總人口的47%,其中分布在陝北白于山區、黃河沿岸土石山區、渭北旱塬和陝南秦巴山區的296萬農村民眾還沒有解決吃水困難問題。解決飲水困難、保障飲水安全是維護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的必要條件。全省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戰略高度出發,把解決好農村民眾飲水困難、保障飲水安全作為維護人民民眾根本利益、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放在與解決民眾溫飽問題同等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困難,保障民眾飲水安全。
二、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的目標任務
“十一五”期間,全省農村飲水工程建設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以加快飲水工程建設步伐、優先解決民眾飲水困難為重點,緊緊抓住國家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有利時機,統籌兼顧、科學規劃,突出重點、分類推進,整合資金、加大投入,創新機制、加強管理,大力推進農村飲水工程建設,解決650萬農村民眾的飲水安全問題,將原規劃在“十三五”前解決296萬民眾飲水困難的問題,提前在“十一五”期間全部解決,使全省農村飲水安全人口達到2120萬人,占全省農村總人口比例由“十五”末的53%提高到76%,農村自來水入戶率由34%提高到45%。
三、整合資金,加大農村飲水工程建設投入力度
加快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十一五”期間,省上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捆綁使用、各記其功”的原則,每年從以工代賑、扶貧開發、水利建設基金和財政專項資金中整合2億元,五年共籌集10億元,用於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籌資力度,拓寬籌資渠道,確保農村飲水工程建設配套資金落實到位。要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充分調動好、引導好、保護好廣大農民民眾的積極性,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廣泛發動民眾踴躍投工投勞建設農村飲水工程。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不斷深化飲水工程產權制度改革,盤活飲水工程資產,鼓勵和吸引個人、企業和其他社會資金投入農村飲水工程建設。鼓勵經濟條件較好的市、縣(市、區),在組織實施好省上安排項目的基礎上,擴大項目實施規模,加快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安全的步伐。對於在省上年度計畫項目之外,市、縣(市、區)自籌資金提前安排實施規劃內的農村飲水工程,省政府將給予資金獎勵。
切實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省、市、縣(市、區)籌集的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設立農村飲水工程資金專戶,統一管理,專款專用。認真執行《陝西省農村飲改水項目資金報賬管理辦法》,對中、省補助資金實行“報賬制”管理。為督促市、縣(市、區)配套資金落實到位,保證農村飲水工程順利實施,年度實施計畫下達後,市、縣(市、區)各配套5%的資金先行到達專戶,省上再下撥專項資金。農村飲水工程配套資金沒有落實到位的市、縣(市、區)黨政部門一律不得新購置車輛。加大資金審計稽查力度,嚴禁擠占、截留、挪用、轉移農村飲水項目建設資金,對違反資金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從嚴查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科學規劃,統籌安排農村飲水工程建設項目
各地要立足當地實際,按照“近期與遠期結合,用水與節水結合,集中與分散結合,開發與保護結合”的原則,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對渭北、關中人口居住密集的村組,可發展聯村集中供水;對陝南、陝北相對偏遠和居住分散的村組,可發展井、站、窖等分散式供水工程;對沒有安全可靠水源的村組,可發展雨水集蓄工程;距縣城、集鎮較近的村組,可通過城鎮供水設施的擴建、改建,延伸供水管線,解決農村民眾飲水困難。
要統籌安排農村飲水工程項目建設。省水利廳進一步修訂完善全省“十一五”農村飲水工程總體規劃,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衛生、農綜(扶貧)等相關部門後組織實施。各市、縣(市、區)也要抓緊修訂完善本地區“十一五”農村飲水工程規劃,把項目逐一落實到鄉、到村。按照全省總體規劃,省水利廳商以工代賑、扶貧開發辦公室落實和安排好項目年度實施計畫,報省農村飲水工程總指揮部審定後,下達年度實施計畫。
各市、縣(市、區)要嚴格按照全省“十一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分年度編制上報實施計畫,逐工程落實水源、取水方式、建設內容和投資規模,報省農村飲水工程總指揮部審定。要切實維護工程計畫的嚴肅性,嚴禁隨意調整項目,嚴禁虛報冒領套取飲水工程資金,堅決杜絕各類“人情工程”和“條子工程”。年度實施計畫確需調整的,必須報經上一級農村飲水工程指揮部批准。
五、以縣為主,抓好農村飲水工程項目實施和管理
農村飲水工程實施重點在縣一級,關鍵在項目管理。各縣(市、區)政府作為項目實施的直接責任主體,要認真貫徹省政府的部署,切實加強組織管理,抓好配套資金落實、建設用地協調、發動民眾投工投勞等工作,把農村飲水工程這項“民心工程”組織好、實施好、管理好,讓農民民眾真正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水利部門作為農村飲水工程的具體組織實施主體,要嚴格按照《陝西省農村飲改水項目管理細則》要求,認真做好單項工程前期工作,分級負責把好設計審批關、技術指導關、建設質量關、竣工驗收關,扎紮實實推進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對規模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要推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對小型飲水工程建設,要組織專業隊伍施工,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對農戶自建、自用、自管的零散工程,要做好技術指導和服務。要重視農村飲水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未經竣工驗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要責令重建整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浪費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不斷創新工程管理體制,加快供水水價改革,深化工程產權改革,堅持走以水養水、可持續發展的路子,確保農村飲水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六、切實加強對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的組織領導
加快農村飲水工程建設,是一件造福人民民眾的好事和實事,也是一項難事和攻堅戰,任務十分艱巨繁重。為加強對全省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的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農村飲水工程總指揮部,由袁純清代省長任總指揮,趙正永常務副省長和王壽森、張偉副省長任副總指揮,省政府分管農村工作的副秘書長及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農綜(扶貧)辦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的重大事項。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負責全省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市、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組織機構,抓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飲水工程建設與管理,在全省形成縱向一體、橫向聯動的農村飲水工程實施管理體系。
全省各級政府要把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任期目標,建立目標責任制,簽訂目標責任書,分級落實領導和部門責任,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農村飲水工程建設順利實施。全省各級發展改革、財政、水利、衛生、農綜(扶貧)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好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總體戰。新聞宣傳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的強大合力,為加快解決民眾飲水困難、保障飲水安全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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