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魯渾薩理

阿魯渾薩理

阿魯渾薩理,畏兀人(今維吾爾族人),元朝初,上書元太祖主張以儒學思想治國,奠定了元朝統治全國的思想基礎。

基本介紹

  • 本名:阿魯渾薩理
  • 所處時代:元朝
  • 民族維吾爾族
  • 性別:男
簡介,人物生平,

簡介

史籍記載
阿魯渾薩理,畏兀人。祖阿台薩理,當太祖定西域還時,因從至燕。會畏兀國王亦都護請於朝,盡歸其民,詔許之,遂復西還。精佛氏學。生乞台薩理,襲先業,通經、律、論。業既成,師名之曰萬全。至元十二年,入為釋教都總統,拜正議大夫、同知總制院事,加資德大夫、統制使。年七十卒。子三人:長曰畏吾兒薩理,累官資德大夫、中書右丞、行泉府太卿;季曰島瓦赤薩理;阿魯渾薩理,其中子也,以父字為全氏,幼聰慧,受業於國師八哈思巴,既通其學,且解諸國語。世祖聞其材,俾習中國之學,於是經、史、百家及陰陽、歷數、圖緯、方技之說皆通習之。後事裕宗,入宿衛,深見器重。

人物生平

至元二十年,有西域僧自言能知天象,譯者皆莫能通其說。帝問左右,誰可使者。侍臣脫烈對曰:“阿魯渾薩理可。”即召與論難,僧大屈服。帝悅,令宿衛內朝。會有江南人言宋宗室反者,命遣使捕至闕下。使已發,阿魯渾薩理趣入諫曰:“言者必妄,使不可遣。”帝曰:“卿何以言之?”對曰:“若果反,郡縣何以不知?言者不由郡縣,而言之闕庭,必其仇也。且江南初定,民疑未附,一旦以小民浮言輒捕之,恐人人自危,徒中言者之計。”帝悟,立召使者還,俾械繫言者下郡治之,言者立伏,果以嘗貸錢不從誣之。帝曰:“非卿言,幾誤,但恨用卿晚耳。”自是命日侍左右。
二十一年,擢朝列大夫、左侍儀奉御。遂勸帝治天下必用儒術,宜招致山澤道藝之士,以備任使。帝嘉納之,遣使求賢,置集賢館以待之。秋九月,命領館事,阿魯渾薩理曰:“陛下初置集賢以待士,宜擇重望大臣領之,以新觀聽。”請以司徒撒里蠻領其事,帝從之。仍以阿魯渾薩理為中順大夫、集賢館學士,兼太史院事,仍兼左侍儀奉御。士之應詔者,盡命館穀之,凡飲食供帳,車服之盛,皆喜過望。其弗稱旨者,亦請加賚而遣之。有官於宣徽者,欲陰敗其事,故盛陳所給廩餼於內前,冀帝見之。帝果過而問焉,對曰:“此一士之日給也。”帝怒曰:“汝欲使朕見而損之乎?十倍此以待天下士,猶恐不至,況欲損之,誰肯至者。”阿魯渾薩理又言於帝曰:“國學人材之本,立國子監,置博士弟子員,宜優其廩餼,使學者日盛。”從之。二十二年夏六月,遷嘉議大夫。二十三年,進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
二十四年春,立尚書省,桑哥用事,詔阿魯渾薩理與同視事,固辭,不許,授資德大夫、尚書右丞,繼拜榮祿大夫、平章政事。桑哥為政暴橫,且進其黨與。阿魯渾薩理數切諍之,久與乖剌,惟以廉正自持。桑哥奏立征理司,理天下逋欠,使者相望於道,所在囹圄皆滿,道路側目,無敢言者。會地震北京,阿魯渾薩理請罷征理司,以塞天變。詔下之日,百姓相慶。未幾,桑哥敗,以連坐,亦籍其產。帝問:“桑哥為政如此,卿何故無一言?”對曰:“臣未嘗不言,顧言不用耳。陛下方信任桑哥甚,彼所忌獨臣,臣數言不行,若抱柴救火,只益其暴,不若彌縫其間,使無傷國家大本,陛下久必自悟也。”帝亦以為然,且曰:“吾甚愧卿。”桑哥臨刑,吏猶以阿魯渾薩理為問,桑哥曰:“我惟不用其言,故至於敗,彼何與焉。”帝益信其無罪,詔還所籍財產,仍遣張九思賜以金帛,辭不受。
二十八年秋,乞罷政事,並免太史院使,詔以為集賢大學士。司天劉監丞言,阿魯渾薩理在太史院時,數言國家災祥事,大不敬,請下吏治。帝大怒,以為誹謗大臣,當抵罪。阿魯渾薩理頓首謝曰:“臣不佞,賴陛下天地含容之德,雖萬死莫報。然欲致言者罪,臣恐自是無為陛下言事者。”力爭之,乃得釋。帝曰:“卿真長者。”後雖罷政,或通夕召入論事,知無不言。三十年,復領太史院事。明年,帝崩,成宗在邊,裕宗太后命為書趣成宗入正大位,又命率翰林、集賢、禮官備禮冊命。明年春,加守司徒、集賢院使,領太史院事。初,裕宗即世,世祖欲定皇太子,未知所立,以問阿魯渾薩理,即以成宗為封,且言成宗仁孝恭儉,宜立,於是大計乃決,成宗及裕宗皇后皆莫之知也。數召阿魯渾薩理不往,成宗撫軍北邊,帝遣阿魯渾薩理奉皇太子寶於成宗,乃一至其邸。及即位,語阿魯渾薩理曰:“朕在潛邸,誰不願事朕者,惟卿雖召不至,今乃知卿真得大臣體。”自是召對不名,賜坐視諸侯王等。嘗語左右曰:“若全平章者,真全材也,於今殆無其比。”大德三年,復拜中書平章政事。十一年,薨,年六十有三。延祐四年,贈推忠佐理翊亮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趙國公,諡文定。
子三人:長岳柱;次久著,終翰林侍讀學士;次買住,蚤卒。岳柱自有傳。阿台薩理贈保德功臣、銀青榮祿大夫、司徒、柱國,追封趙國公,謚端願;乞台薩理累贈純誠守正功臣、太保、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趙國公,謚通敏。
岳柱字止所,一字兼山。自幼容止端嚴,性穎悟,有遠識。方八歲,觀畫師何澄畫《陶母剪髮圖》,岳柱指陶母手中金釧詰之曰:“金釧可易酒,何用剪髮為也?”何大驚,即異之。既長就學,日記千言。年十八,從丞相答失蠻備宿衛,出入禁中,如老成人。至大元年,授集賢學士,階正議大夫,即以薦賢舉能為事。皇慶元年,升中奉大夫、湖南道宣慰使。日接見儒生,詢求民瘼。延祐三年,進資善大夫、隆禧院使。七年,授太史院使。英宗視其進止整暇,顧謂參政速速曰:“全院使真故家令子也。”泰定元年,改太常禮儀院使。四年,授禮部尚書,領會同館事,俄授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天曆元年,進榮祿大夫、集賢大學士。
至順二年,除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時有誣告富民負永寧王官帑錢八百餘錠者,中書遣使諸路征之。使至江西,岳柱曰:“事涉誣罔,不可奉命。”僚佐重違宰臣意,岳柱曰:“民惟邦本,傷本以斂怨,亦非宰相福也。”令使者以此意復命。時燕帖木兒為丞相,聞其言,感悟,命刑部詰治,得誣罔狀,罪誣告者若干人。宰相以奏,帝嘉之,特賜幣帛及上尊酒。桂陽州民張思進等,嘯聚二千餘眾,州縣不能治,廣東宣慰司請發兵捕之。岳柱曰:“有司不能撫綏邊民,乃欲僥倖興兵,以為民害耶?不可。”宰執皆失色,憲司亦以興兵不便為言,岳柱終持不可,遣千戶王英往問狀。英直抵賊巢,諭以禍福,賊曰:“致我為非者,兩巡檢司耳,我等何敢有異心哉!”諭其眾,皆使復業,一方以寧。三年,遷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旋以軍事至揚州,得疾,明年十二月,端坐而卒,年五十三。
岳柱天資孝友,母弟久住早卒,喪之盡哀。尤嗜經史,自天文、醫藥之書,無不究極。度量弘擴,有欺之者,恬不為意。或問之,則曰:“彼自欺也,我何與焉。”母郜氏亦常稱之曰:“吾子古人也。”
子四人:長普達,同僉行宣政院事;次安僧,為久住後,章佩監丞;次仁壽,中憲大夫、長秋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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