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列克謝·伊萬諾維奇·李可夫

阿列克謝·伊萬諾維奇·李可夫

阿列克謝·伊萬諾維奇·李可夫(Алексей Иванович Рыков,1881年2月25日—1938年3月14日),蘇聯政治家、革命家,蘇聯人民委員會主席(1924年—1930年)。1881年2月25日生於農民家庭,被殺於1938年3月14日,享年58歲。1988年被平反。

基本介紹

早年,冤殺,平反,

早年

1898年參加俄國社會民主工黨。1905年當選為中央委員,投身於俄國1905年革命。1907年主張與孟什維克等黨內機會主義派別妥協。1911年回國,多次被捕流放。1917年俄國二月革命後,從流放地回到彼得格勒十月革命勝利後,任內政人民委員。1918年後,歷任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主席、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勞動與國防委員會副主席。1923年當選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委員。1924年1月24日,列寧弗拉基米爾·伊里奇·烏里楊諾夫)病逝,享年55歲。他被任命為蘇聯和俄羅斯聯邦人民委員會主席。1928年初,李可夫和尼古拉·伊凡諾維奇·布哈林等人在農業集體化等問題上與約瑟夫·維薩里昂諾維奇·史達林產生重大分歧。在聯共(布)反右傾運動中受到嚴厲批判。1930年被解除蘇聯人民委員會主席職務。1931年改任交通人民委員
20年代中李可夫和伏洛希洛夫、史達林20年代中李可夫和伏洛希洛夫、史達林

冤殺

在1936年肅反運動中被撤職,1937年被開除黨籍。1938年3月13日,蘇聯最高法院軍事委員會根據在偵查過程中偽造的材料,以“參與托洛茨基的恐怖、間諜和破壞活動”的罪名,判處李可夫布哈林等以極刑。
李可夫,布哈林的判決書李可夫,布哈林的判決書
1938年2月,蘇聯成立了特別軍事法庭,對布哈林、李可夫為首的“右派和托洛茨基集團”進行公開審訊。蘇聯總檢察長維辛斯基指控布哈林委派社會革命黨人卡普蘭刺殺列寧,暗殺基洛夫明仁斯基高爾基,是帝國主義的間諜。布哈林被迫承認了這些罪行。在沒有證據、只有被告口供的情況下,法官烏爾利希以“叛國罪”判處布哈林等被告死刑。
1938年3月14日(一說15日),布哈林同李可夫等人一併被秘密槍決。

平反

1988年2月4日,蘇聯最高法院主席團取消了軍事委員會對李可夫等人的判決,在法律上為他們恢復了名譽。同年6月21日蘇共中央監察委員會作出決定:為李可夫等人恢復黨籍,李可夫終於可以瞑目了!
1924年時代周刊上的李可夫1924年時代周刊上的李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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