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推動“一帶一路”綠色發展,2017年05月,環境保護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系統闡述了建設綠色“一帶一路”的重要意義,要求以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的“絲綢之路精神”為指引,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各國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平等、追求互利,全面推進“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的綠色化進程。指導意見提出,用3-5年時間,建成務實高效的生態環保合作交流體系、支撐與服務平台和產業技術合作基地,制定落實一系列生態環境風險防範政策和措施;用5-10年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生態環保服務、支撐、保障體系,實施一批重要生態環保項目,並取得良好效果。指導意見從加強交流和宣傳、保障投資活動生態環境安全、搭建綠色合作平台、完善政策措施、發揮地方優勢等方面作出了詳細安排。

重要意義,總體要求,主要任務,組織保障,

重要意義

(一)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是分享生態文明理念、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綠色“一帶一路”建設以生態文明與綠色發展理念為指導,堅持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原則,提升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以下簡稱“五通”)的綠色化水平,將生態環保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有利於增進沿線各國政府、企業和公眾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分享我國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與實踐,提高生態環境保護能力,防範生態環境風險,促進2沿線國家和地區共同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有力的服務、支撐和保障。
(二)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是參與全球環境治理、推動綠色發展理念的重要實踐。綠色發展成為各國共同追求的目標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內容。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是順應和引領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國際潮流的必然選擇,是增強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動力的有效途徑。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應將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原則融入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全過程,促進企業遵守相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促進綠色技術和產業發展,提高我國參與全球環境治理的能力。
(三)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是服務打造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的重要舉措。全球和區域生態環境挑戰日益嚴峻,良好生態環境成為各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條件和共同需求,防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是各國的共同責任。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有利於務實開展合作,推進綠色投資、綠色貿易和綠色金融體系發展,促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服務於打造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的總體目標。

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3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的“絲綢之路”精神為指引,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各國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平等、追求互利,全面推進“五通”綠色化進程,建設生態環保交流合作、風險防範和服務支撐體系,搭建溝通對話、信息支撐、產業技術合作平台,推動構建政府引導、企業推動、民間促進的立體合作格局,為推動綠色“一帶一路”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理念先行,合作共享。突出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注重生態環保與社會、經濟發展相融合,積極與沿線國家或地區相關戰略、規劃開展對接,加強生態環保政策對話,豐富合作機制和交流平台,促進綠色發展成果共享。——綠色引領,環保支撐。推動形成多渠道、多層面生態環保立體合作模式,加強政企統籌,鼓勵行業和企業採用更先進、環境更友好的標準,提高綠色競爭力,引領綠色發展。——依法依規,防範風險。推動企業遵守國際經貿規則和所在國生態環保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高度重視當地民眾生態環保訴求,加強企業信用制度建設,防範生態環境風險,保障生態環境安全。4——科學統籌,有序推進。加強部門統籌和上下聯動,根據生態環境承載力,推動形成產能和裝備製造業合作的科學布局;依託重要合作機制,選擇重點國別、重點領域有序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
(三)主要目標根據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發展和沿線國家可持續發展要求,構建互利合作網路、新型合作模式、多元合作平台,力爭用3-5年時間,建成務實高效的生態環保合作交流體系、支撐與服務平台和產業技術合作基地,制定落實一系列生態環境風險防範政策和措施,為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打好堅實基礎;用5-10年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生態環保服務、支撐、保障體系,實施一批重要生態環保項目,並取得良好效果。

主要任務

(一)全面服務“五通”,促進綠色發展,保障生態環境安全1.突出生態文明理念,加強生態環保政策溝通,促進民心相通。按照“一帶一路”建設總體要求,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可持續發展目標以及相關環保要求,統籌國內國際現有合作機制,發揮生態環保國際合作視窗作用,加強與沿線國家或地區生態環保戰略和規劃對接,構建合作交流體系;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宣傳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5念、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技術實踐,講好中國環保故事;支持環保社會組織與沿線國家相關機構建立合作夥伴關係,聯合開展形式多樣的生態環保公益活動,形成共建綠色“一帶一路”的良好氛圍,促進民心相通。2.做好基礎工作,最佳化產能布局,防範生態環境風險。了解項目所在地的生態環境狀況和相關環保要求,識別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開展綜合生態環境影響評估,合理布局產能合作項目;加強環境應急預警領域的合作交流,提升生態環境風險防範能力,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生態環境安全保障。3.推進綠色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生態環境質量保障。制定基礎設施建設的環保標準和規範,加大對“一帶一路”沿線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生態環保服務與支持,推廣綠色交通、綠色建築、清潔能源等行業的節能環保標準和實踐,推動水、大氣、土壤、生物多樣性等領域環境保護,促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綠色化、低碳化建設和運營水平。4.推進綠色貿易發展,促進可持續生產和消費。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和相關標準規範,促進綠色貿易發展。將環保要求融入自由貿易協定,做好環境與貿易相關協定談判和實施;提高環保產業開放水平,擴大綠色產品和服務的進出口;加快綠色產品評價標準的研究與制定,推動綠色產品標準體系構建,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廣中國綠色產品標準,減少6綠色貿易壁壘。加強綠色供應鏈管理,推進綠色生產、綠色採購和綠色消費,加強綠色供應鏈國際合作與示範,帶動產業鏈上下游採取節能環保措施,以市場手段降低生態環境影響。5.加強對外投資的環境管理,促進綠色金融體系發展。推動制定和落實防範投融資項目生態環保風險的政策和措施,加強對外投資的環境管理,促進企業主動承擔環境社會責任,嚴格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推動我國金融機構、中國參與發起的多邊開發機構以及相關企業採用環境風險管理的自願原則,支持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積極推動綠色產業發展和生態環保合作項目落地。
(二)加強綠色合作平台建設,提供全面支撐與服務1.加強環保合作機制和平台建設,完善國際環境治理體系。以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統籌並充分發揮現有雙邊、多邊環保國際合作機制,構建環保合作網路,創新環保國際合作模式,建設政府、智庫、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多元合作平台,強化中國-東協、上海合作組織、瀾滄江—湄公河、亞信、歐亞、中非合作論壇、中國-阿拉伯等合作機製作用,推動六大經濟走廊的環保合作平台建設,擴大與相關國際組織和機構合作,推動國際環境治理體系改革。72.加強生態環保標準與科技創新合作,引領綠色發展。建設綠色技術銀行,加強綠色、先進、適用技術在“一帶一路”沿線開發中國家轉移轉化。鼓勵相關行業協會制定發布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行業生態環保標準、規範及指南,促進先進生態環保技術的聯合研發、推廣和套用。加強環保科技人員交流,推動科研機構、智庫之間聯合構建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發平台,為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智力支持。3.推進環保信息共享和公開,提供綜合信息支撐與保障。加強環保大數據建設,發揮國家空間和信息基礎設施作用,加強環境信息共享,合作建設綠色“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台,推動環保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與實踐經驗交流與分享,加強部門間統籌合作與項目生態環保信息共享與公開,提升對境外項目生態環境風險評估與防範的諮詢服務能力,推動生態環保信息產品、技術和服務合作,為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綜合環保信息支持與保障。
(三)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加強政企統籌,保障實施效果1.加大對外援助支持力度,推動綠色項目落地實施。以生態環保、污染防治、環保技術與產業、人員培訓與交流等為重點領域,優先開展節能減排、生態環保等基礎設施及能力建設項目,探索在境外設立生態環保合作中心。發揮南南8合作援助基金作用,支持社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生態環保類項目,服務“一帶一路”建設。2.強化企業行為綠色指引,鼓勵企業採取自願性措施。鼓勵環保企業開拓沿線國家市場,引導優勢環保產業集群式“走出去”,借鑑我國的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標準,探索與沿線國家共建生態環保園區的創新合作模式。落實《對外投資合作環境保護指南》,推動企業自覺遵守當地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履行環境社會責任,發布年度環境報告;鼓勵企業優先採用低碳、節能、環保、綠色的材料與技術工藝;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採取就地、就近保護措施,做好生態恢復;引導企業加大應對氣候變化領域重大技術的研發和套用。3.加強政企統籌,發揮企業主體作用。研究制定相關檔案,規範指導相關企業在“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履行環境社會責任。完善企業對外投資審查機制,有關行業協會、商會要建立企業海外投資行為準則,通過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規範環境行為。
(四)發揮地方優勢,加強能力建設,促進項目落地1.發揮區位優勢,明確定位與合作方向。充分發揮各地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區位優勢,明確各自定位。加快在有條件的地方建設“一帶一路”環境技術創新和轉移中心以及環保技術和產業合作示範基地,建設面向東協、中亞、南亞、9中東歐、阿拉伯、非洲等國家的環保技術和產業合作示範基地;推動和支持環保工業園區、循環經濟工業園區、主要工業行業、環保企業提升國際化水平,推動長江經濟帶、環渤海、珠三角、中原城市群等支持環保技術和產業合作項目落地,支撐綠色“一帶一路”建設。2.加大統籌協調和支持力度,加強環保能力建設。推動綠色“一帶一路”建設融入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規劃、計畫,科學規劃產業空間布局,制定嚴格的環保制度,推動地方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綠色發展。重點加強黑龍江、內蒙古、吉林、新疆、雲南、廣西等邊境地區環境監管和治理能力建設,推動江蘇、廣東、陝西、福建等“一帶一路”沿線省份提升綠色發展水平;鼓勵各地積極參加雙多邊環保合作,推動建立省級、市級國際合作夥伴關係,積極創新合作模式,推動形成上下聯動、政企統籌、智庫支撐的良好局面。

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健全綜合協調和落實機制,加強政府部門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政府與企業及公眾之間多層次、多渠道的溝通交流與良性互動,分工負責,統籌推進,細化工作方案,確保有關部署和舉措落實到各部門、各地方以及每個項目執行單位和企業。
(二)強化資金保障。鼓勵符合條件的“一帶一路”綠色項目按程式申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中國政府和社會資本10合作(PPP)融資支持基金等現有資金(基金)支持。發揮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現有金融機構引導作用,形成中央投入、地方配套和社會資金集成使用的多渠道投入體系和長效機制。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獨特優勢,引導、帶動各方資金,共同為綠色“一帶一路”建設造血輸血。繼續通過現有國際多雙邊合作機構和基金,如絲路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中國-東協合作基金、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中國-東協海上合作基金、亞洲區域合作專項資金、瀾滄江-湄公河合作專項基金等對“一帶一路”綠色項目給予積極支持。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構建綠色“一帶一路”智力支撐體系,建設“綠色絲綢之路”新型智庫;創新、完善人才培養機制,重點培養具有國際視野、掌握國際規則、熟悉環保業務的複合型人才,提高對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人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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