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畫(973計畫)、國家重大科學研究計畫2013年立項項目進行中期財務檢查的通知

關於對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畫(973計畫)、國家重大科學研究計畫2013年立項項目進行中期財務檢查的通知是2014年8月20日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973計畫、國家重大科學研究計畫項目經費管理頒發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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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目承擔單位、項目首席科學家:
根據《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畫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6]159號)的規定,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畫(以下簡稱973計畫)項目進行中期評估時,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組織專家或委託中介機構對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專項財務檢查或評估。專項財務檢查或評估的結果,作為調整項目(課題)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根據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973計畫、國家重大科學研究計畫項目經費管理,現將973計畫、國家重大科學研究計畫2013年立項項目中期財務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全文

一、中期財務檢查範圍
2013年立項且執行期為5年的973計畫、國家重大科學研究計畫項目,財務數據統計截止日為2014年7月31日。
二、中期財務檢查組織方式
(一)中期財務檢查工作與項目中期評估工作結合進行。
(二)中期財務檢查工作由科學技術部科研條件與財務司組織,具體工作委託科學技術部科技評估中心負責實施。
(三)中期財務檢查工作包括項目組織自查、自查結果報告、會議答辯或現場檢查等內容。
三、中期財務檢查實施程式
(一)接到中期檢查通知後,首席科學家須儘快通知各課題承擔單位開展財務自查。課題負責人應會同課題承擔單位財務部門清理賬目,正確計算課題實際成本,並登錄國家科技經費預算申報管理中心填報課題經費支出表及文字說明,審核無誤後提交至項目承擔單位。
(二)項目承擔單位登錄系統匯總完成項目經費支出匯總表,審核後正式提交科技部。項目(課題)經費中期財務自查報告必須通過系統列印生成,並保證與網上正式提交的數據完全一致。
(三)根據項目中期財務自查情況,以及當年經費管理工作安排,科技部組成中期財務檢查專家組對部分項目進行會議答辯或現場檢查。專家組在審閱項目中期財務自查報告、聽取項目首席科學家匯報(或現場資料查證)的基礎上,對項目經費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評議,並形成專家組意見,報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
(四)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根據項目中期財務檢查結果提出審核意見,報科技部科研條件與財務司審定後,反饋項目承擔單位和首席科學家。
四、中期財務檢查材料填報要求
(一)課題承擔單位應認真填報課題中期財務自查報告,並及時報送項目承擔單位。
(二)項目承擔單位在各課題中期財務自查報告的匯總基礎上,完成項目中期財務自查報告,按要求報送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
(三)項目承擔單位報送的書面材料統一使用A4紙列印,按項目中期財務自查報告、課題中期財務自查報告的順序裝訂一式五份(至少1份原件);其它相關材料複印件加蓋騎縫單位財務專用章或每頁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單獨裝訂1份,包括:課題支出明細賬、課題外撥經費銀行匯款單、單位內部經費管理規章制度清單、勞務費及專家諮詢費發放憑證及簽收單(附屬檔案)、大額設備及測試化驗相關支出憑證等。
五、其他事項
(一)中期財務檢查時間安排:
2014年9月10日前,項目承擔單位組織開展中期財務自查報告的填報、列印裝訂及簽字蓋章工作。
2014年9月15日前,項目承擔單位完成書面材料的寄送工作。
(二)中期檢查結果是確定項目後三年預算的重要依據,本批項目後三年預算申報工作將在中期檢查結束後進行,屆時,請各單位留意網站的預算編報通知。
科學技術部科研條件與財務司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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