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索 引 號:

717823004/2011-00069

分 類:

考試錄用 ; 其他公文

發布單位:

其他

發文日期:

2011年04月21日

名 稱:

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文 號:

人社部發〔201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公務員局、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公安局:
2001年7月,原人事部、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人發〔2011〕74號)施行以來,對選拔高素質的公安民警,提高公安隊伍戰鬥力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為適應新形勢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使公安機關招警體能測評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2001年原人事部、公安部下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1.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
國家公務員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