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閎

閻閎(1491年4月18日—?),字尚友,號泉川,山東東昌府臨清州(今山東省聊城市臨清市)人,明朝中期官員。

基本介紹

  • 全名:閻閎
  • 字:尚友
  • 號:泉川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山東東昌府臨清州(今山東省聊城市臨清市)
  • 出生日期:1491年4月18日
  • 最高官職:貴州副使
人物生平,歷史評價,主要作品,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弘治四年三月初十日(1491年4月18日),閻閎出生於山東東昌府臨清州(今山東省聊城市臨清市)。他生來就聰明敏捷,擅長讀書。
正德二年(1507年),閻閎參加山東鄉試,考中舉人第三十四名。
正德十二年(1517年),閻閎考中了進士,被選為庶吉士,後因守喪而離職回家。服喪期滿後,他補任吏科給事中一職。在朝中他秉持正直的態度,天下的士人都仰慕他的風采。
正德十六年(1521年)二月,明武宗升任太常寺寺丞俞九疇為太常寺少卿。閻閎和劉欒等人彈劾俞九疇靠拉關係而得以升遷,應當罷免,但明武宗沒有聽從。四月,閻閎上奏說:“我私下聽說陛下賜給隨駕出行的太監谷大用等人白銀千兩、綢緞二十匹,隨行人員白銀百兩,最少的也有數十兩之多,我私下認為這做得太過分了。我觀察歷代以來,藩王入朝繼承大統的情況,如果論及他們被擁立登基的功勞,則君主的權威會被削弱;如果偏愛那些隨行的寵臣,則侍衛會變得驕橫;如果放寬對外戚和寵臣的禁令,則請託之風就會盛行。這是國家治亂安危的關鍵所在,辨別並應對它不能不早啊。”明世宗讚許並採納了他的意見。不久,下詔將禮部左侍郎王瓚改任為南京禮部侍郎。閻閎彈劾王瓚在議定禮制時多有謬誤,但朝廷沒有回覆。十二月,閻閎在大禮議中反對明世宗,上疏稱興獻王不應加“皇”字。
嘉靖元年(1522年),閻閎參與朝政討論,他所上的奏疏中,有重要的議題是楊廷和因擁立之功而被晉升為伯爵,並且大力獎賞了迎接護駕的大臣們。閻閎直言不諱地說:“自古以來,如果輕易獎賞口頭上的功勞,那么朝廷的威權和權力就會削弱;如果私自順從那些追隨者,那么侍從和御史就會變得驕橫;如果對親戚寬宏大量,那么請託之事就會盛行。”這件事於是就被擱置起來了。當時,給事中史道也議論楊廷和執政的問題,兵部尚書彭澤彈劾史道誹謗朝廷,御史曹嘉因此也極力詆毀彭澤結黨營私。內閣撰寫了上萬字的奏疏,這是閻閎所撰寫的。他又設立了口頭舉報的棚子,斥責那些說大臣結黨營私的人如同婦人一般。閻閎與史道、曹嘉被稱為“館中三傑”,但自此之後他們都受到了譴責。
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閻閎升任浙江按察司僉事。三月,御史向信和劉廷簠分別上奏,指出史道和曹嘉的上奏是虛假的,實際上是浙江僉事閻閎在背後指使他們這樣做的。現在史道和曹嘉已被降職調任,而閻閎反而得到了升遷,這樣的處理不足以懲罰奸邪之人,他們三人都應該被罷免。明世宗說:“史道、曹嘉等人夾帶私心結黨營私,標新立異來迎合民心,顛倒黑白,中傷忠良之士,以此來誤導國家,現將他們再次貶謫到偏遠的地方。”吏部提議將曹嘉調任為茂州判官,閻閎降為蒙自縣縣丞,史道調任為蘭州金縣的縣丞,明世宗同意了這一提議。於是,給事中孟奇、御史盧煥、吳鎧、胡效才等人又分別上奏說:“這三位大臣不應該被遠遠貶謫,請求仍然按照先前的決定對他們進行改任調動。”這些奏章都被下發給了相關部門處理。
嘉靖三年(1524年)八月,經陳洸爭取,朝廷下詔恢復了閻閎的原官職。閻閎辭官歸鄉後,上疏請求以縣丞的身份退休,但沒有得到回覆。
嘉靖八年(1529年)十一月,吏科都給事中劉世揚上表舉薦天下的七位清廉官吏,閻閎名列首位。兩台都對他讚不絕口,吏部也多次發文給有關部門,不斷勸他出山做官,前後共十四次。
嘉靖十年(1531年)三月,閻閎升任河南按察司僉事。後來,閻閎晉升為浙江副使,又改任貴州提學。閻閎五次上疏請求罷免自己的官職,他閉門謝客,打掃庭院,在園中教育子女,鄉親們很少能經常見到他的面。

歷史評價

陳洸:科道於桂、閻閎、史道、曹嘉素稱剛直。(《明世宗實錄》引)

主要作品

閻閎早年就因文章而名揚天下,他所撰寫的奏草、《口余甘子》《葦齋文記》《詩記》《南行北還》等文稿,總共有四十多卷。

史料索引

《臨清直隸州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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