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福區文昌廟遺址

開福區文昌廟遺址

開福區文昌廟遺址位於湘雅路文昌閣街89號,古代長沙縣學宮建築群——文昌閣組群(民間俗稱文昌廟)的花廳,始建於明朝萬曆辛亥年(1611年),現存建築為清朝同治十一年修復,是長沙400年歷史文脈的淵源,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同時也是長沙四大文昌廟唯一遺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開福區文昌廟遺址
開福區文昌廟遺址位於湘雅路文昌閣街89號,古代長沙縣學宮建築群——文昌閣組群(民間俗稱文昌廟)的花廳,始建於明朝萬曆辛亥年(1611年),現存建築為清朝同治十一(1872年)年修復,距今已有130多年歷史。現僅存正殿和西側殿,側殿里的石碑和南側外牆上的巨大的蝙蝠浮雕,以及正殿東側外牆上的紅漆遺蹟證明它曾經的輝煌。
另外,文物部門還從現存建築牆體中發現了一塊清朝時期的完整記載文昌廟盛景的碑文:
開福區文昌廟遺址
欽加道銜署理湖南長沙府事沅州府正堂加二級軍功隨帶加一級記錄十四次童為曉諭事:
照得省城北關外,向有文昌古閣。鹹豐壬子(任按:即鹹豐二年,1852年)毀於兵燹(指太平軍攻打長沙事),經士紳倡捐修復。
茲奉憲諭,於閣側重修社稷壇。因基地逼仄,難以蓋造官廳,每逢辦祭,無憩息更衣之所。查閣中右側,原有花廳。與眾紳商議,於辦祭之時暫行借用,一俟祭畢,仍歸閣中管理。特恐日久相沿,書差人等輒指為官廳,致啟爭端。除札長沙縣立案外,合行出示,勒石曉諭,為此示仰辦事書差人等知悉。凡遇祭期,預先知會閣中首事,借花廳套用,不得指稱官廟。其鋪設什物等件,均系由官自行料理,不得妄向閣中取喚。閣中門片窗格,以及陳設器皿,蒔栽花木,均不得稍有損壞。至花廳樓上侍奉帝君神像,辦事人等尤宜肅靜,不得擾攘喧譁致乾查究。其各凜遵毋違。特示。右仰通知。
同治十一年(1872年)五月日立
任大猛抄錄於文昌閣街八十九號胡姓居民家中
舊時,文昌閣旁立有一塊清康熙乾隆朝所立的《文昌閣田塘園土碑記》,上面詳載長沙北門文昌閣管理的地產範圍為:隨閣田塘園土,東抵古大路,南抵大路至康宅後西首園一隻,西邊園土24畝,水塘一口;西抵李康二姓古壕為界,下至鵝鴨塘止。北抵羅宅古壕為界,殿後圍十三畝先農壇西側北後荒地兩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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