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壽年年年金保險

被保險人選擇按年領取養老金,而未領滿10年即身故,則剩餘固定年金受益人可繼續領取剩餘固定年金直至滿10年,充分保障了被保險人及其家庭的利益。

產品特色,保障責任,

產品特色

保證10年領取,照顧家庭利益
交費、領取選擇靈活,自主安排養老生活
本保險特設躉交、10年交、20年交、交至年金領取年齡等多種交費方式供選擇。同時您可根據自身實際需求選定從40、45、50或60周歲起領取養老金,還可選擇按年領取或一次性領取。充分自主的選擇讓您制定屬於自己的養老計畫。
保障終身可靠,交費負擔輕鬆
若您選擇按年領取養老金,除了可以保證獲得固定10年的養老金之外,您還可享受終身養老保障,您只需要支付較低的保費,就可實現一份終身養老計畫,讓您合理理財規劃人生。
40至60周歲一次性支付,立即領取
本保險特別為投保時40至60周歲的被保險人設定了躉交即領的投保方式,即一次性支付所需保費後被保險人即可開始領取養老金,讓您在適當的時候隨時都可開啟您的養老計畫。

保障責任

1、年金
本契約年金的領取起始年齡分別為被保險人40、45、50、55和60周歲,由您在投保時選定。年金領取起始日為本契約約定的年金領取起始年齡的契約生效日對應日。投保時被保險人為40-60周歲的,還可選擇躉交即領年金的方式。
年金給付方式有按年給付和一次性給付兩種,供您投保時選定。
(1)按年給付: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契約約定的年金領取起始日,我們按年領基本保險金額每年給付年金。若年金受益人領取年金未滿10年身故,則剩餘固定年金受益人可繼續領取剩餘固定年金直至滿10年,本契約終止;若年金受益人領取年金滿10年後仍生存,可繼續領取,直至被保險人身故,本契約終止。
躉交即領的首次年金於契約生效3個月後給付,以後每年於契約生效日對應日給付。
(2)一次性給付(選擇躉交交費方式的不得選擇此種給付方式):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契約約定的年金領取起始日,我們按年金領取起始年齡對應的躉領金額一次性給付年金,本契約終止。
2、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約定的年金領取起始日前身故,我們按您所支付的保險費的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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