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手銬

《金屬手銬》(GA 172-2014)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批准發布的強制性行業標準,於2014年4月2日起正式實施,替代原推薦性標準GA/T 172-2005。該標準歸口於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由公安部監所管理局等單位聯合起草,規定了金屬手銬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作為警用裝備領域的規範性檔案,該標準在2018年被GA 1512-2018《公安單警裝備金屬手銬》更新替代。

基本介紹

  • 標準編號:GA 172-2014   
  • 發布日期:2014-04-02   
  • 實施日期:2014-04-02   
  • 歸口單位: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標準類別:強制性行業標準 
編制背景,技術內容,實施套用,修訂沿革,標準效力,

編制背景

該標準制定旨在提升警用械具的規範化水平,統一金屬手銬的生產技術要求。作為GA/T 172-2005的強制性版本替代標準,其技術要求較前版更為嚴格。起草單位涵蓋監管部門(公安部監所管理局)、質檢機構(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及生產企業(成都錦安器材有限責任公司等)三方主體。

技術內容

標準規定了金屬手銬的材料性能、結構尺寸、防破壞強度等核心指標。其中:
  • 材料要求包含耐腐蝕性、抗拉強度等機械性能參數
  • 結構設計需滿足雙鎖止功能及防撥鎖技術要求
  • 試驗方法規定了靜載荷、疲勞壽命等檢測流程
標準實施時同步引用GA 975-2012《警用械具手銬》等相關檔案。

實施套用

根據2015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備案公告(備案號49194-2015),該標準在全國公安系統內強制執行。依據宣城市公安局2023年採購檔案顯示,金屬手銬採購仍須符合GA系列標準的技術規範,反映出該標準體系在警用裝備採購中的持續指導作用。

修訂沿革

該標準歷經多次版本更新:
  • 1998年首次發布為推薦性標準GA/T 172-1998
  • 2005年修訂為GA/T 172-2005
  • 2014年升級為強制性標準GA 172-2014
  • 2018年被GA 1512-2018替代

標準效力

根據《行業標準管理辦法》,GA 172-2014在2014年4月至2018年實施期間,作為金屬手銬產品的強制性技術依據。生產企業需通過公安部授權檢測機構的型式檢驗,產品合格後方可列裝。2023年公開採購信息顯示,現行金屬手銬技術規範已整合至GA 1512-2018等新標準體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