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式銷售

金字塔式銷售

金字塔式銷售(pyramid selling)是一種騙局。其架構為:由所謂某“投資”或“買賣交易”辦法之推廣組織,利用幾何級數的方式,賺取加入這些辦法的新成員所繳交的費用,藉以牟利致富。各國司法單位所發現的許多相關的詐欺方式,名稱琳琅滿目,包括“連鎖信”(chain letters)、“滾雪球”(snow balls)、“連鎖式銷售”(chain selling)、“金錢遊戲”(money games)、“推薦式銷售”(referral selling)、“投資樂透抽獎”(investment lotteries)等等如(譯註:或如台灣的「老鼠會」(rat club)。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字塔式銷售
  • 外文名:pyramid selling
  • 本質:一種騙局
  • 過程:賺取新成員所繳交的費用
  • 方式:連鎖信滾雪球等
影響,評價,對比,

影響

金字塔式銷售法是世界直銷聯盟所關切的一個問題,因為推廣金字塔式或類似銷售法的組織往往企圖冒充為正當合法的直銷事業,結果非但損及正當合法直銷事業的信譽,同時也使經驗不足的直銷人員轉移注意力,成為金字塔式銷售法推廣組織企圖吸收的對象。因此世界直銷聯盟特別準備此份報告,以澄清金字塔式銷售法的定義,說明其詐欺的特性 ,並將之與合乎商德的正當直銷事業加以區隔。

評價

討論內容
全球有無數立法機關均明令禁止金字塔式銷售法。各相關法規、章程、條例、法案、法令等之措詞容或不同,但皆包涵下述重要的核心觀念:金字塔式銷售法是由新加入者(新下線)付費(入會費),以取得未來獲利(金錢或特殊利益)機會的一種架構組織,但是其獲利機會主要卻須由該加入者(和前或其後之加入者)再介紹更多人加入這個組織,而非靠銷售商品給消費者而來。
因此,這種組織的有效獎勵方式是來自於增加新會員(新下線)及其投資,而非來自於銷售和配銷真實的商品給實際使用或消費這些商品的人。它並沒有實際買賣真實產品或服務的行為發生,而基本上是一種財富從新下線流向該組織創辦者的內部重分配現象。這套架構並不能發揮合法的商業機制;其唯一進行的“買賣”實際上所換取的是架構中新下線的權益,以及新下線入會費(或所謂投資)的重分配。
金字塔式銷售法在商業性方面並不求永續經營,因為他們基本上假定會有源源不絕的新人進來,而且都會願意支付入會費,然後會因後繼加入、並且跟他們同樣這麼做的新人而致富。然而,由於實際上他們所能徵召的新人有限,後來加入的新人便以等差級數的程度,而較介紹他們進來的人有越來越少的機會獲利致富。因此,這類組織往往都為期不久,而那些最後加入的人等於沒有機會回收他們的入會費,更不用說要從這種架構中獲利了。
早期的金字塔式銷售法由於缺乏有形的產品,因此隨時可以讓人辨識出來,而且也都能用法律禁止。然而,後來的詐欺組織卻辯稱他們是個真正在經營多層次傳銷的企業,確實有“銷售”商品和服務,企圖以此欺騙大眾,規避訴訟。當然,多層次傳銷是一種備受肯定的銷售方式,它是透過一個獨立經銷人員網路,讓直銷人員因為銷售產品給消費者(包括加入這種銷售辦法的人)而獲利的方式。
若是仔細檢視金字塔式銷售法所謂的“產品”,往往會發現它們並不具有真正的市場價值。這是因為那些產品通常都只是些“噱頭”,例如某某證書、假的訓練計畫或雜誌訂閱辦法、虛幻的折扣,或是定價過高而功效極低的“神奇”療方,諸如此類。新進人員往往被迫要“投資”大量購 買這些產品,卻沒有確實的可能性來把這些產品銷售給真正的消費者(或退貨還款)。然而,他們投入的金錢卻成了誘使他們加入的人的豐厚收入。

對比

與龐(旁)氏騙局(ponzi scheme)的區別
本質的區別是龐氏騙局中的參與者不會受到金錢上的激勵而吸引進更多的參與者。然而,他們會把投資機會告訴他們的朋友們。這裡面有一個僅僅為龐氏騙局的操作者所知道的事實:龐氏騙局的早期參與者會從後來的參與者那裡得到一些收入。參與者身份變成了高投資回報故事的編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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