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1997年3月,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批准設立重慶直轄市,轄原四川省重慶市、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體制調整後,全市有40個區、縣(民族自治縣、市),地域面積8.24萬平方公里,人口3.59千萬。同年6月19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掛牌成立,現下轄5個分院、40個區縣(自治縣、市)檢察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 時間:1997年3月
  • 地域面積:8.24萬平方公里
  • 檢察長:賀恆揚 
機構簡介,職能管轄,案件管轄,機構設定,所獲榮譽,

機構簡介

直轄以來,重慶市檢察院建立健全了直轄市檢察機構,形成了有重慶特色的管理模式,充分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積極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大力開展訴訟監督,各項工作穩步推進,有力地維護了社會政治穩定,為重慶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了新的貢獻。
直轄十幾年來,重慶市檢察機關堅持“素質興檢”,開展教育整頓,加強教育培訓,深化檢察改革,加強隊伍建設,塑造了一支新時期高素質的檢察隊伍。

職能管轄

檢察機關內部對職務犯罪案件有立案偵查權的幾個部門,根據案件的性質,按照各自的職能許可權,查辦職務犯罪案件。
① 舉報中心。舉報中心是受理和管理舉報的部門,同時可以對舉報材料的性質不明難以歸口、情況緊急必須及時辦理、民眾多次舉報未查處和檢察長交辦的案件進行偵查。
② 職務犯罪偵查局。具體對刑法分則第8章規定的貪污賄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確規定依照第8章相關條文定罪處罰的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包括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產罪12個罪名的立案偵查。對刑法分則第9章規定的瀆職犯罪案件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報復陷害罪,非法搜查罪,暴力取證罪,破壞選舉罪,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罪等侵犯公民人民權利及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
③ 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具體承擔辦理民事行政抗訴案件中發現的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
④ 監所檢察部門。承擔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發生的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

案件管轄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實行分級立案偵查的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全國性的重大犯罪案件;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犯罪案件;地、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本轄區的重大犯罪案件;基層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本轄區的犯罪案件。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要案線索備案、初查的規定,地、州、市級人民檢察院負責縣處級幹部犯罪線索的初查;省級人民檢察院負責廳局級幹部犯罪線索的初查;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省部級幹部犯罪線索的初查。上級人民檢察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直接偵查或者組織、指揮、參與偵查下級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案件,也可以將本院管轄的案件交由下級人民檢察院偵查;下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案情重大、複雜,需要由上級人民檢察院偵查的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上級人民檢察院偵查。

機構設定

人民監督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民監督員制度的實施,統一選任、培訓、管理人民監督員,組織人民監督員參加案件監督;負責對外聯絡工作,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特約檢察員的聯絡,處理其提出的批評、意見和建議。負責檢務公開的組織實施,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制度,牽頭組織實施檢務公開的具體措施,組織開展社會民意調查等;負責督辦工作,督促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市人大常委會等交辦的督辦案件以及市人大、市政協等領導批示的督辦案件等。
控告申訴處(職務犯罪舉報中心):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受理人民民眾不服檢察院決定及法院判決、裁定的申訴案件;
職務犯罪偵查局:負責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瀆職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破壞選舉等犯罪進行立案偵查;
偵查監督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公訴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代表國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
監所檢察處: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監管幹警的私放在押人員等瀆職犯罪;
民事行政檢察處:對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依法提出抗訴;
檢察技術處:負責案件現場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鑑定;
紀檢監察處:承辦民眾對檢察人員違法辦案、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
政治部:負責檢察機關的隊伍建設,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幹部人事工作、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等;
院辦公室: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本院重要工作部署、決策的貫徹實施;
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調查研究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本地區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檢察工作中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研究提出司法解釋建議;
行裝處:負責檢察院的技術裝備、通訊裝備、服裝統籌計畫、後勤保障等工作;
警務處:負責市檢察院辦公秩序管理和機關日常保衛工作,負責市檢察院辦案中的司法警察勤務工作,負責對司法警察的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檢察院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對黨員幹部進行教育和監督。

所獲榮譽

2018年12月26日,獲2018年度全國檢察新媒體陣地建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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