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訴訟

醫療糾紛訴訟

醫療糾紛訴訟是指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對因醫療過錯而導致的醫療損害賠償等相關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由患者方向人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的一系列程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療糾紛訴訟
  • 外文名:Medical malpractice litigation
  • 關鍵字:醫療糾紛;民事訴訟;賠償
概念,現狀,解決途徑,民事訴訟程式,注意事項,

概念

醫療糾紛訴訟是指因醫療糾紛而引起的民事訴訟。具體是指患者方委託醫療機構對患者實施相應的醫療救治措施,因醫療結構的醫療過錯、違約而對患者產生了不同程度的損害,雙方就相關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由患者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的行為。

現狀

近幾年,全國年均發生醫療糾紛十萬起左右。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全國醫療機構就診人數78億人次,相對2013年增加了5億人次。同年,全國發生醫療糾紛11萬起,相較2013年下降9%左右。
這組數據說明,我國醫患關係總體呈現越來越良好的趨勢,醫患和諧是主流,不和諧是支流。

解決途徑

1、雙方協商解決(對於民事賠償部分,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2、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衛生局)提出申請,由衛生行政部門幫助調解解決。
3、向法院提起訴訟(可以直接就賠償數額提起民事訴訟,如果對衛生行政機關的處理結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衛生行政訴訟)
以上三種手段均可採取,但不管哪種方法,都最好先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民事訴訟程式

1、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當事人可以向當地的醫學會提出申請,當事人在提交相關材料後,醫學會應該在45日內組織鑑定並得出鑑定結論。這就是採取下一步行動的依據,當然,如果對鑑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上一級鑑定,但不能對鑑定委員會提起訴訟。
2、收集相關證據
當事人可以將醫院的就診記錄(病歷、發票、病情證明、診斷報告、手術記錄等等)作為證據固定下來。
3、向法院提起訴訟
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以下材料:
(1)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可以委託相關專業人士起草,也可以自行草擬,百度文庫裡面也有很多的模版可以參考。
(2)原、被告身份信息。被告信息個人難以調取,可以委託律師進行查詢。
(3)相關證據。醫療事故鑑定報告、醫院就診記錄等等。
4、開庭審理
一般分為以下幾個階段:開庭前準備;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辯論階段;最後陳訴階段。
5、判決
開庭後,法院會在審理期限內進行判決,向原、被告及代理人送達判決書。

注意事項

1、向衛生局申請處理和向法院起訴這兩種方式不能同時進行,如果有這種情況,按照訴訟阻卻行政處理的原則,將直接進入訴訟程式。
2、影響醫療事故賠償額的因素主要有三個:
(1)醫療事故等級;
(2)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3)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這三個因素,在醫療事故鑑定書中會有列出。
3、在訴訟過程中,遵循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即院方有責任證明自己的行為符合診療護理常規,如果不能證明,則責任在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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