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雪碧

鄭雪碧

鄭雪碧,男,漢族,1958年2月生,河北省藁城市人,1978年4月入黨,1974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國際政治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河北承德市委書記。

2016年4月,因嚴重違紀,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雪碧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北省藁城市
  • 出生日期:1958年2月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去職務,依法逮捕,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74.10——1980.12,河北省藁城縣城關稅務所、縣稅務局專管員;
1980.12——1982.04,河北省藁城縣委農工部幹事;
1982.04——1984.07,共青團河北省藁城縣委副書記(其間:1982.08——1983.01中央團校學習);
1984.07——1985.09,共青團河北省藁城縣委書記;
1985.09——1987.07,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習;
1987.07——1990.06,共青團河北省石家莊地委副書記;
1990.06——1993.05,共青團河北省石家莊地委書記、黨組書記;
1993.05——1995.05,共青團河北省石家莊市委書記、黨組書記;
1995.05——1998.01,河北省靈壽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1993.08——1995.12中央黨校領導幹部函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8.01——2001.07,河北省欒城縣委書記(其間:1998.01——1999.06天津財經學院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統計學專業學習;2000.09——2001.01中央黨校進修部學習);
2001.07——2005.01,河北省張家口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其間:2001.01——2004.01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國際政治專業學習);
2005.01——2006.09,河北省張家口市委副書記、市委組織部部長;
2006.09——2011.01,河北省張家口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1.01——2011.03,河北省邯鄲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1.03——2012.01,河北省邯鄲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2.01——2015.10,河北省承德市委書記。
是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河北省第七屆、第八屆省委委員,河北省第六次、第七次黨代會代表,河北省第九屆、第十屆、第十一屆人大代表,河北省第七屆省政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0月14日,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承德市市委書記鄭雪碧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10月,河北省委決定:免去鄭雪碧的承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依法逮捕

2015年12月15日,河北省檢察院網站發布訊息,省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承德市委原書記鄭雪碧(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6年4月7日, 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對省委委員、承德市委原書記鄭雪碧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鄭雪碧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拒不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其妻職務晉升提供幫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省委常委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鄭雪碧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鄭雪碧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責令退賠用公款支付的個人費用;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