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型谷胱甘肽鈉

還原型谷胱甘肽鈉

還原型谷胱甘肽鈉屬粉針劑。本品適用於化療患者,包括用順氯銨鉑、環磷醯胺、阿黴素、紅比黴素、博來黴素化療,尤其是大劑量化療時。亦適用於放射治療患者,各種低氧血症;如急性貧血,成人呼吸窘迫綜合症,敗血症等。肝臟疾病,包括病毒性、藥物毒性、酒精毒性及其他化學物質毒性引起的肝臟損害。亦可用於有機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輔助治療。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還原型谷胱甘肽鈉
  • 別名: 松泰斯
  • 外文名稱:Reduced Glutathione Sodium for Injection
  • 通用名稱 :注射用還原型谷胱甘肽鈉
  •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為還原型谷胱甘肽鈉
  • 化學名稱:N-L-谷氨醯基-L-半胱氨醯基
基本信息,用法用量,不良反應,注意事項,藥物相互作用,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 注射用還原型谷胱甘肽鈉
商品名稱: 松泰斯
英文名稱:Reduced Glutathione Sodium for Injection
漢語拼音:Zhusheyong Huanyuanxing Guguanggantaina【成份】本品主要成份為還原型谷胱甘肽鈉。
化學名稱:N-(N-L-谷氨醯基-L-半胱氨醯基)甘氨酸鈉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0H16N3O6SNa
分子量:329.33
【性狀】本品應為白色凍乾粉末。
【規格】 (1) 0.6g ;(2) 1.2g (3) 1.8g ;(4) 2.4g。

用法用量

1.給藥途徑:①靜脈注射:將之溶解於注射用水後,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靜脈滴注,或加入少於20ml的生理鹽水中緩慢靜脈注射;②肌內注射給藥:將之溶解於注射用水後肌內注射。產品必須完全溶於溶解液,溶解液需澄清無色。
2.用量:①化療患者:給化療藥物前15分鐘內將1.5g/m2本品溶解於100ml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於15分鐘內靜脈輸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600mg。使用環磷醯胺(CTX)時,為預防泌尿系統損害,建議在CTX注射完後立即靜脈注射本品,於15分鐘內輸注完畢;用順氯銨鉑化療時,建議本品的用量不宜超過35mg/mg順氯銨鉑,以免影響化療效果。②肝臟疾病: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輕症:每日1~2次,每次0.3~0.6g肌注或靜脈滴注。重症:每日1~2次,每次0.6g~1.2g肌注或靜脈滴注。可根據患者年齡和症狀調整劑量。③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將1.5g/m2本品溶解於100ml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靜脈輸注,病情好轉後每天肌內注射300~600mg維持。
3.療程:肝臟疾病一般30天為一療程,其他情況根據病情決定。

不良反應

即使大劑量、長期使用亦很少有不良反應。罕見突發性皮疹。
【禁忌】
對本品有過敏反應者禁用。

注意事項

①在醫生的監護下,在醫院內使用本品。
②注射前必須完全溶解,外觀澄清、無色;溶解後的本品在室溫下可保存2小時,0~5℃保存8小時。
③放在兒童不易觸及的地方。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
新生兒、早產兒、嬰兒和兒童應謹慎用藥,尤其是肌內注射。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應適當減少用藥劑量,並在用藥過程中嚴密監視。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不得與維生素B12、維生素K3、甲萘醌、泛酸鈣、乳清酸、抗組胺製劑、磺胺藥及四環素等混合使用。
【藥物過量】
用藥過量情況下未見不良反應。

藥理毒理

還原型谷胱甘肽(GSH)是人類細胞質中自然合成的一種肽,由谷氨酸、半胱氨酸和甘氨酸組成,含有巰基(-SH),廣泛分布於機體各器官內,為維持細胞生物功能已呈有重要作用。它是甘油醛磷酸脫氫酶的輔基,又是乙二醛酶及丙糖脫氫酶的輔酶,參與體內三羧酸循環及糖代謝。本品能激活多種酶[如巰基(-SH)酶等],從而促進糖、脂肪及蛋白質代謝,並能影響細胞的代謝過程;它可通過巰基與體內的自由基結合,可以轉化成容易代謝的酸類物質從而加速自由基的排泄,有助於減輕化療、放療的毒副作用,對化療、放療的療效無明顯影響,如保護腎小管免受順鉑損害的主要機制為腎小管細胞內含谷胱甘肽解毒時所需的γ-谷氨醯胺轉肽酶,而癌細胞卻無此酶,故在不影響化療藥物的細胞毒效應同時保護了正常組織和器官。且對放射性腸炎治療效果較明顯;對於貧血、中毒或組織炎症造成的全身或局部低氧血症患者套用,可減輕組織損傷,促進修復。通過轉甲基及轉丙氨基反應,GSH還能保護肝臟的合成、解毒、滅活激素等功能,並促進膽酸代謝,有利於消化道吸收脂肪及脂溶性維生素(A、D、E、K)。

藥代動力學

小鼠肌注約5小時達血濃峰位,t1/2約24小時,在肝、腎、肌肉分布最多。

其他信息

【貯藏】 遮光密封,置涼暗(避光並不超過20℃)乾燥處保存。
【包裝】低硼矽玻璃管制注射劑瓶包裝,每盒1支。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WS1-(X-009)-2006Z
【執行標準】YBH06482008
【批准文號】
(1)0.6g 國藥準字H20030427
(2)1.2g 國藥準字H20030426
(3)1.8g 國藥準字H20080353
(4)2.4g 國藥準字H20080354
【生產企業】
昆明積大製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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