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使賑恤

遣使賑恤

本則故事出自《資治通鑑》卷236、237。

內容介紹,解,注,

內容介紹

本則故事出自《資治通鑑》卷236、237。
唐史紀:憲宗四年,南方旱飢,命左司郎中鄭敬等為江淮、兩浙、荊湖、襄鄂等道宣慰使,賑恤之。將行,上戒之曰:“朕宮中用帛一匹,皆籍其數,惟周救百姓,則不計費。卿輩宜識此意,勿效潘孟陽飲酒游山而已。”

唐史上記,憲宗四年,南方大旱,百姓饑荒。憲宗命左司郎中鄭敬等為江淮、兩浙、荊湖、襄鄂等處各道宣慰使之官,分頭去賑濟饑民。鄭敬等奉命將行,辭朝。憲宗戒諭他說:“朕於宮中用度,雖一帛之微,必登記其數,惟恐浪費,獨於周濟百姓,則不計所費,雖多弗惜,蓋以民命為重,必使百姓受惠,而庫藏盈縮,所以不暇計也。卿等此行,宜體朕此意,凡所至饑荒之處,務要量其輕重,備查戶口,逐一散給,必使百姓每個人都沾實惠才好。若前此所遣潘孟陽出去只飲酒游山,而以賑濟委之他人,全不體朝廷愛民之意,深負委託,卿等切勿效之。”蓋國依於民,而民依於食,使民有饑荒,而不為賑恤,則死者固多,而民心亦離散矣! 將何以為國乎?憲宗有見於此,故薄於自奉,而厚於恤民,可謂知用財之道,得保邦之本矣!宜其為有唐之令主也歟!

潘孟陽事發生在永貞元年(805)憲宗剛即位時。潘孟陽以度支、鹽鐵轉運副使的身份宣慰江淮,私帶僕從三百多人,所到之處大會賓客,流連倡樂,賣官納賄,給朝廷聲譽帶來很壞影響。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