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船舶定期保險

遠洋船舶定期保險是船舶全險或按全部條件承保的船舶保險。所有船舶保險中責任範圍最廣、內容最多、承保條件最全,且具有最大代表性的船舶保險。

其保險責任範圍包括: 惡劣氣候、觸礁、擱淺、沉沒、火災、爆炸、拋棄貨物、碰撞,船殼和設備機件的潛在缺陷,裝卸或移動貨物及燃料時發生的意外事故,船長船員疏忽或故意行為,以及來自船外的暴力盜竊或海盜行為,船舶失蹤等。船舶定期保險負責船舶全損、推定全損、單獨海損、共同海損犧牲、分攤,以及3/4碰撞責任 (不包括清理殘骸、殘物; 任何不動產; 人身傷害、疾病、死亡以及被保險船舶上的貨物或其他財物) 和施救費用; 船舶因被保險人引起的索賠,凡部分損失均應扣除規定的免賠額 (為擱淺而檢查船底的費用不論是否受損不受其所限); 有關費用和海損的分攤,應受是否足額投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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