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府請旨

道府請旨是官制名。指請旨而授的道員及知府員缺。清制,道府之員缺,其授官辦法,有題補、調補、留補、銓選及請旨補授等不同,而以請旨補授為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府請旨
  • 年代:乾隆三十七年(1772)
其具體辦法,據乾隆三十七年(1772) 定,道府請旨缺出,除捐納、特用各項候選人員及部議降用道府、降革捐復、捐入補班、捐升道員註銷仍補知府等項人員,均不準開列名單請旨外,應將丁憂服滿、裁缺迴避候補、降革開復及終養病痊引見不必坐補原缺人員,開列名單,交部記名,另繕夾單進呈,候旨簡用。另外,凡命往各省補用人員中,有查明其在吏部候補時,系例得請旨之員,在遇有本省請旨缺出時,應根據其投文及奉旨日期的先後,亦開列名單進呈,候旨簡用。乾隆四十二年再經議準,自後遇有請旨道府缺出,其應行開單請旨簡用人員內,如系曾任繁缺道府、調補繁缺的卓異之員,以及從前曾保送繁缺的現以六部員外郎用的人員,均準開列名單進呈,候旨簡用。其原系簡缺未經調補繁缺及卓異記名者,均不必開列請旨。乾隆五十八年又奏準, 自後鹽運使之缺, 一律改為請旨缺。丁憂服滿赴補的鹽運使有情願具呈改補道員者,奏明帶領引見奉旨後,與其他候補道員比較投文日期的先後而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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